船舶海洋工程毕业论文(共8篇)

个人学习 6 2024-06-19 20:49:48

船舶海洋工程毕业论文 第1篇

摘要: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农村地区的经济步伐,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制约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现阶段,要进一步处理好农村环境与经济、政府之间的权益关系,就要突出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农村环境污染保护的法律制度,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环境污染 政府职能 生态建设 循环经济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农村的经济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环境问题也相伴而生,尤其是污染最为严重,直接影响着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经济的持续和稳定发展,阻碍农业现代化实现的步伐。为了改善农村环境污染的这一现状,政府起着主导作用,可以通过制度、政策、法规来协调现存的各方面的环境利益,制作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规划,从宏观上组织、指导、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各阶层之间的合作。具体来说,政府应当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

近年来,_虽然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但就目前来看,政府对农村的投入仍是不足的,农村的财政出现赤字,与农村发展需要的公共设施无法供应,因此,改变现行的环境政策体制迫在眉睫。应加大中央的财政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专款专用,部门之间要权责明确,实现环境政策由管制型向引导型的转变。此外,还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通过立法、政策、市场等手段,增强政府在实践中的操作性,实现城乡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的平衡,鼓励发达地区对保护地区、经济发展中受益地区对亏损地区进行经济利益补偿,从宏观上建立较为完备的环境保护体系。

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

建设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能否长久取得成效,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政府的投入。政府要多渠道的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中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为解决农村环境污染脏、乱、差的局面,政府应该大力的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实行农村区域管理,建立卫生保洁制度,设置垃圾箱,建立垃圾中转站,定期清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厂,还可以因地制宜的建设小型垃圾焚烧炉,设置生态公厕。此外,还应加快和完善农村排污管理网络系统的设置,在政府投入的资金中专门划出一部分用于农村污染排污的治理,征收一定比例的畜禽养殖排污费和污染企业的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还应当积极的利用社会资金,鼓励民间资本的参与,多渠道的加大农村环境污染保护的投入。

三、有效控制乡镇企业的污染

政府要因地制宜,提倡和促使农村循环经济模式的建立,即提高企业内部物质的循环利用,建立和发展各行业之间的物质循环链,实现物质和能量的多层次利用,形成一条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的模式体系,提高生产技术的升级换代,降低物能消耗,把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布局和治理乡镇企业污染相结合,实现乡镇企业污染的集中管理和控制。在乡镇企业污染治理的层面上,还要加强农业发展所带来污染的有效控制,建立农产品安全检测和监管体系,制定农药和化肥使用的标准体系,推广高效、低残留的农药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强化对规模化牲畜养殖厂的综合治理,鼓励建立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循环工程。在政府的指导下适时推行清洁生产、开发充分、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绿色产品”。

四、提供多渠道的供给方式

农村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的根本原因便是农村生活用能问题,政府如果不能妥善的解决好这一问题,便会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恶性循环,无法实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目的。在政府的不断实践和探索中,目前,解决生活用能的途径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推广“邻里合作建沼气池”工程,在适合建沼气池的地区,政府要鼓励农户使用沼气,以填补农村生活用能的缺口,还可以起到节约木材,提高农村有机肥的使用率。合理的规划养殖区,把养殖区和生活区分离出来,实现家禽的集中管理,养殖产生的粪便可以投入到沼气池中,产生的沼气就可以供应农户的日常生活所需。而经过发酵的沼渣可以作为有机肥料,改善土壤质量和农作物的生长环境,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的协调发展。

其次,政府应加快科技创新的步伐,加强对桔杆的综合利用。焚烧桔杆是现阶段农村污染治理面对的一个新问题,我们必须通过循环经济的发展来治理,引导农民走一条桔杆—养殖—沼气—果蔬的绿色生产之路,减少环境的污染,实现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仅如此,还可以建议政府投资以桔杆为原料的发电厂,减少污水、粉尘、废渣等的污染。

再次,政府可以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提供用于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产品,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借助投资人之间的相互竞争,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高的收益。政府还可以通过各种财政措施,鼓励私人和企业投资于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当中,这样,既可以提高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效率,还可以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力度,提高环境污染保护的积极性。

由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量大面广,因此,政府还要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组建村民自治组织,制定《村规民约》,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开展广泛的公众监督,借助社会和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使农村环境污染保护的工作取得更好的实效。

参考文献:

[1]牛春生.浅析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问题.中国科技博览.20xx年版.

[2]张建伟.政府环境责任论.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xx年版.

[3]席北斗.农村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新时代出版社.20xx年版.

船舶海洋工程毕业论文 第2篇

1 前言

对于环境的风险管理而言,环境影响的评价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环境污染的责任保险则是环境的风险管理方式。现阶段两者结合应用的案例并不多见,只有部分学者进行了尝试,并且取得较好的效果。得出通过环评与环境污染的责任保险有机结合,可方便相关人员准确掌握环境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措施,达到环境治理效果。

2 环境污染的责任保险经营困境

污染事件中权威、科学认定标准比较缺乏

每一件污染的事件都会联系到责任企业和污染项目,即便环保部具备环境监测项目,但因为企业排放污染物容易受到周边环境影响,要想准确找到责任源头难度比较大。因此,需根据保险赔付做法,通过保险人进入市场去了解事故的情况,全面研究灾害情况,明确灾害严重的程度。另外,由于保险公司属于商业性机构,其责任认定在行政上缺乏强制力,若只是通过保险人员来认定赔偿的责任,经常会引起诸多争议。加之环境污染的责任保险经常会涉及到环境损害,其责任认定需要大量专业人员,但是国内专业人员比较缺乏,导致赔偿认定科学性不高。

强制下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主要因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见信息存在差异,从而出现良品被次品驱逐的情况,所以需要强制污染企业进行投保。但因为投保企业和保险人信息存在差异,导致保险人难以评估风险,这对于企业经营非常不利。此外,道德风险形式多样,一般表现出保险标的危险度不断增加,而保险人并没有及时履行通知的义务。

赔偿限额与保险费率设置不科学

环境污染的责任风险属于新型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特点是非偶然性、长期性与复杂性,要有大量数据作定价的基础。但是因为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金额比较大,而国内赔偿限额通过某种险种规定,导致高风险企业无法获得相应赔偿,从而致使企业获赔受阻。

3 在环境责任保险经营中应用环评的作用

环评对于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防范的作用

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产生原因是保险人和投标企业间信息存在差异,而为了处理这类弊端,应全方面实施环境评价。(1)环评机构作为重要主体,比较了解投保企业的环境责任。在环评机构完成评价报告时,需要充分熟悉企业信息,并在技术与专业知识结合前提下,对企业环境污染的风险进行分析。环评机构还要让投保人全面了解经营活动中的风险,然后根据自身经营提供应对措施,确保投保双方均可获益。(2)环境影响的评价作为关键评价类型,对于环评过程有着重要作用,是监督企业活动的重要方式。

环评对于赔偿限额的制定作用

突发环境污染的.事故(环评风险)一般包括风险控制、风险识别、风险判断与风险分析四个方面。经过对风险进行判断与分析,能够全面熟悉突发环境污染的事故等级,了解风险导致的损失情况,从而确定环境污染的责任保险以及赔偿限额。此外,在国内现行环评的制度中,该评价方式有着强制性,在危害项目审核方面尤为重要,并且通过这种方式容易获得信息数据,不会因为投保企业的自身条件而受到影响。如果保险公司可以从环境保护的行政部门获得投保行业环境污染的报告,将会促进费率厘定设置,明确赔偿限额,从而降低保险人员调查的费用。

环评对于污染事件的责任认定作用

环境污染影响的评价属于全面、系统化的评价系统,评价方式与类型比较多样化。尤其在污染事件的责任认定中经常会应用环评体系,这种评价体系主要是评价环境事故对于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及后果。其中,后果评价主要是在发生事故以后,对事故危害的程度实施评价;而对于环境影响程度的评价主要是采取特定方式来评估环境资产受损的服务与物品,同时通过货币方式进行表达,明确赔偿额度。通过结合以上两种评价,可以保证定量结果的科学性,符合环境污染的责任保险获赔时的赔偿金额需要,确保经济损失得以弥补。而经济损失主要包含两种:直接的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的损失,具体分析如下:缺水型事故指标主要通过人民生活损失、服务业损失与工业损失进行衡量;事故污染处理损失一般指在突发环境污染的事故发生中,为了减轻与降低危害,采用措施所造成的损失;其他间接的经济损失一般保护事故停电损失与旅游损失。可见,环境污染事故导致的损失情况比较复杂,传统评价方式无法准确评估,而应用环评体系,可及时、准确地进行责任认定,确保赔偿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4 结语

总而言之,由于环境污染的事故类型多种多样,分析评价过程比较复杂,这就需要应用环境污染的责任保险来总结与分析经营困境,再通过环评体系确定赔偿限额与保险费率,建立环境污染的责任认定框架,从而给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新视角。但是现阶段在环境污染的责任保险中,对于环评的应用还处于尝试阶段,很多技术与方式不够成熟。因此,需要相关人员不断地进行研究,全面了解环评体系存在的不足与优势,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为环境污染问题处理提供参考依据。

船舶海洋工程毕业论文 第3篇

1目前内河海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条块分割问题日益严重

目前,我国地方内河海事管理中存在严重的条块分割问题,使得地方内河海事管理工作在条块分割管理模式的影响下造成地方内河海事管理职权不分明、权责范围不明确、职权叠加重复等问题的出现,而且地方内河海事管理系统没有与国家内河海事管理系统很好的衔接,从而造成基层内河海事管理中对非法行为的效率不高现象的产生,总之,条块分割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内河海事管理“组机构扁平化”的发展。

资源与信息共享困难问题

目前,内河航道穿越多个省、市,然而由于大多数地方或者基层内河海事管理中条块分割管理模式的实施,增加了地方内河海事管理机构信息的采集以及资源、信息共享的困难,使得不同隶属的地方内河海事管理机构在业务管理、信息采集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信息很少,进而不利于内河水上交通船舶渡船安全管理和管理,从而增加了内河水上交通、船舶渡船安全管理和非法行为的管理难度。

内河海事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当前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在船舶渡船安全管理和管理中,由于受到条块分割管理模式的限制,使得海事管理工作人员管理范围较为狭窄、专业知识不足、管理能力不高等问题的出现,也使得地方内河海事管理人事机构出现冗杂、队伍僵化,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缺乏直属海事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和培训,从而造成地方内河海事安全管理和管理效率不高问题的出现,从而不利于现代海事管理“组织机构扁平化”的发展。

2加强内河海事管理中船舶渡船安全管理的措施

加强内河海事管理模式的改进,实行垂直性、扁平化管理模式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地方内河海事管理机构必须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加强内河海事管理模式的改进,对现行内河海事管理组织机构进行重组,充分运用现代海事管理理论和安全管理理念,遵循合理、合法、公开原则,由传统的自上而下管理模式转向自下而上、垂直性管理模式,实现现代化海事管理组织机构的扁平化,特别对于边远、交通不便的内河支流、封闭水域,内河海事管理机构不仅要充分考虑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和传船舶渡船安全,对于内河通道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事件,内河海事管理机构船员应该公开真实的情况,这样可以确保内河通道上来往船舶渡船、航行过程的安全性,切实保障船舶和人员的安全,从而提高内河海事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另外,安全管理是内河海事管理的核心,也是船员的基本职责,因而为了提高内河海事安全管理水平,需要建立垂直性、一体化、自下而上的安全管理体制,合理配置船员人力资源和管理物资。

加大现代海事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海事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为了促进现代海事管理水平的提高,需要内河海事管理机构加大对船员的海事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安全防范技能方面的培训,开展安全知识和思想素质教育,强化船员的安全警示意识、素质和业务能力,这样可以从源头消除内河水上通道运行中的不安全因素,不仅可以自我保护,而且还可以提高内河安全运营水平,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另外,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船舶船员要恪守职责、严禁航行,及时拆除、停运老旧、废弃的船舶,加大对船舶安全性能的检验力度,从根本上控制非法经营船舶现象发生。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海事管理资源与信息的共享

由于目前内河通道穿越多个省市,绵延几千里,具有客流量大、货物交易量大及人口最为稠密等特点,使得内河海事安全管理工作本身具有很大的难度,需要船员及时掌握内河水上通道的.一切信息,为了提高船舶渡船安全和人员的生命安全,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内河海事信息管理体系,建立不同隶属内河海事管理机构信息网络交流平台,采用先进的安全监测仪器和监控系统,从而实现内河海事安全管理资源和信心的共享,提高船员对内河通道安全运营的监督能力,及时发现不全因素,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避免发生重大海难和海上事故,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船舶船体的安全性能。

3加强内河海事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力度,创建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队伍

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中人员的素质、能力直接关系到内河海事监督管理效率和对相对人的服务水平,因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需要加大包括领导、负责人、工作人员在内的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由过去的“人治”转向“法治”,依法治权、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提高人员法律权威、法律至上、权力服从法律等思想认识水平,从而才能够提高内河海事非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效率,维护船舶渡船和人员的安全,避免给国家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完善内部监督管理体系,加大监督与惩处力度

由于在地方海事管理系统中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的船员大都兼管内河海事管理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使得船员心有余而力不足,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干扰,缺乏工作的独立性,从而造成内部监督管理权责不分明,影响内河海事安全安全管理效率,因而,需要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完善内部的监督管理体系,分工明确,权责主体分明、严谨,赏罚分明,从而满足依法行政、依法职权的需要,另外,在实际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工作中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还需要建立内部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视内河海事非法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动态监督模式,加大监督和行政惩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为,防止不安全因素和非法行为的出现,保证船舶渡船的安全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在实际的安全管理和管理工作中应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解放思想,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我国内河海事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品的不断提高,从而促进我国内河航运管理事业健康发展,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法治国家、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船舶海洋工程毕业论文 第4篇

1.掌握数学、物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海洋高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海洋工程评价方法,具有从事海洋开发的基本能力;

3.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

4.熟悉我国海洋科技、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海洋科技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系;

5.了解海洋技术的发展动向,能跟踪国际海洋技术的发展方向;

6.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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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海洋工程毕业论文 第5篇

摘要:从性质上分析,责任保险一般都有一定的公益性和强制性,并且这两种特性是相辅相成的。本文通过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功能的分析,着重于该险种强制实施的必要性,并且结合国外的先进经验,来论证责任保险兼具公益性和强制性。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公益性强制性

一、责任保险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承保对象的保险产品。习惯上把责任保险分为以下种类: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近些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突出以及政府和公众环保意识的加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属于责任保险,具有责任保险的一般特征,承保的是被保险人依法应向第三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此外,环境污染保险具有其特有的两个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主要是企业,且该企业必须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自己的财产,能以自身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2保险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环境污染侵权受害地域广阔、受害人数众多且不确定、赔偿数额巨大。一般不确定固定的保险赔付额。有些国家会规定总的赔付上限或者对单一个体的赔付上限。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功能

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以下功能,决定了它在应对环境污染事故上的优越性。

(一)分散企业风险

由于环境污染事故影响范围广和损失数额巨大的特点,单一企业很难承受。通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将单个企业的风险转移给众多的投保企业,从而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由社会承担,分散了单一企业的经营风险,也能够使企业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的职能之一就包括社会管理功能,这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上体现得尤为突出。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费率杠杆机制来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同时也能够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有利于迅速地使受害人得到经济补偿,有效地保护受害者

目前我国对于环境污染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主要由国家财政承担,由于权力机构的复杂性,使得受害人不能在最快的时间得到损失补偿,从而甚至激化社会矛盾,而且也会增加国家财政的负担。利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秩序,减轻政府的负担,还可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三、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强制性分析

基于以上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功能的分析,可以看出该险种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保险产品本身就具有社会管理和保障的功能,可以被看成是一种社会公众产品,而责任保险的这种职能体现得尤为明显,在责任保险中,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是其中社会性比较强的险种之一。因此,其具有社会公益性这一事实毋庸置疑。目前来看,环境污染事故频繁发生,公众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而企业方面对自己造成的环境污染赔偿义务,或无力支付,或不自觉不主动不愿意支付:另外,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意识还远远不够。因此,环境污染保险的购买就必须带有强制性,特别是对于那些重污染、高风险的企业,只有这样才能迅速有效地应对企业经营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更好地体现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体现该险种的社会公益性。

四、从国外的经验看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日趋成熟和完善。目前,国外主要由三种运行模式:第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采取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第二种是以美国为代表,采取强制责任保险为原则的保险制度,该强制责任保险主要针对有毒物质和废弃物的处理可能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种是以英国、法国为代表,以自愿保险为主、强制保险为辅的制度,一般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就环境污染责任投保,但对于法律规定必须投保的企业则强制投保。

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投保方式上应采用以强制保险为原则、以自愿保险为例外的制度。由于我国企业在投保上的不积极,应该对易于发生环境侵权行为的行业和企业进行强制投保,而对那些不容易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则采取鼓励自愿投保的方式。当然,首先需要对这些企业进行界定。

强制投保是一种政策性很强的投保方式,出台相关的法律是当务之急。我国迄今并没有统一的民法典,也没有统一的侵权法。环境侵权的法律责任问题散见在《民法通则》、《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而且往往只占很少的篇幅,甚至一笔带过。在立法层面上,环境侵权责任并未得到其应有的重视。而在国外,如美国,所谓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强制,而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政府部门会在污染发生后对企业课以重罚,而且企业在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如果败诉,更要承担天文数字的赔偿金,这也就迫使企业不得不购买保险以分散自己的风险。因此。首先应该在立法层面为这一制度的实施确立基础。此外,建立和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还需要多部门共同的协作,包括立法机构、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以及投保企业等。

当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并不是唯一可以实施强制投保的险种。任何一种带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的责任保险都可以列入强制投保的范畴,如公众责任保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责任保险的社会公益性与强制性是相辅相成的,其强制性应该以是否具有社会公益性作为衡量的基础。对这些具有社会公益性的责任保险实施强制投保,不仅可以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保护公众的安全,使受害者尽快地得到救济和补偿,维护社会和谐,也可以有效地减轻政府的负担,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

船舶海洋工程毕业论文 第6篇

摘要

工业革命以及其后的技术发展,使得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世界经济达到了空前繁荣的时代,同时,人类对环境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也不断加强,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水、土地、生物乃至外层空间不断受到破坏。环境问题也相应超越国界,发展成为区域性的、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问题,即国际环境问题。而国际环境法作为环境法与国际法的边缘学科,可见其意义重大。

国际环境保护立法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展迅速,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有关国际环境方面的公约和条约的数量与日俱增。从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1992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到1997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尽管面对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国际社会已先后制定了许多相关的环境污染防治法,但世界局势毕竟是纷繁芜杂的,环境问题仍然层出不穷:跨国界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问题,国际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保护、执行监督问题,发达国家在国际环境污染防治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应承担的义务等等。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何让各国签订的各个公约、条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得国际环境污染得到切实有效的控制,进而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向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

在下面的章节中,将进一步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关键词:国际环境污染,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发达国家

一、国际环境污染的严峻现状

1、国际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和发展

环境问题自古就有,但是大规模环境问题的形成和发展则是工业革命以后的事情。工业革命以及其后的技术发展,使得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世界经济达到了空前繁荣的时代,同时,人类对环境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也不断加强,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水、土地、生物乃至外层空间不断受到破坏。环境问题也相应超越国界,发展成为区域性的、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问题,即国际环境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人类在发展中遇到的国际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态破坏,生态破坏是国际环境问题的首要表现。由于人类的毁林开垦、围湖造田、乱挖滥采、超载放牧与捕捞、不合理的灌溉等行为,引起了土地的荒漠化、盐碱化、水土流失、植被的破坏、淡水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减少以及一些病虫害的流行等。这些问题在实际生活中有如下特点:范围不断扩大、时间延续长久、问题发生频繁,一些问题已超出自然界的自净与自救的极限,引起一系列生态危机。二是环境污染,18世纪末,资本主义国家的产业革命从纺织工业开始,以建立煤炭、钢铁、化工等重工业而告完成。煤的大规模应用产生烟尘、二氧化硫和其他污染物质,而冶炼业生产排放的有害物质更对各地区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化学工业的迅猛发展是生产中分离出的_、硫化氢等排入大气,亦产生许多不良后果,如污染大气,侵蚀衣物,损毁建筑物,使树木枯黄、庄稼受害、河鱼中毒等等。此外,水泥工业的粉尘,造纸工业的废液,及染料、炸药、石油、酸碱精致等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流失等,也给环境带来污染。20世纪20年代以来,石油和天然气的生产急剧增长,石油在燃料中的比例大幅度上升,使石油污染日趋严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国际环境问题有了新的变化,局部地区的问题逐步演变为全球性的问题;暂时性的问题演变成长远的问题;潜在性的问题进一步恶化演变成公开性的问题。

可见,环境问题可以分为两大类型,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因而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事业的两大任务之一。事实上,由于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对环境资源和人体健康的危害较之生态破坏更为直接和显而易见,而且环境污染往往又是生态破坏的直接原因,所以各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基本上是直接起源于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各国国内尚且如此,国际环境的污染问题就更应得到重视和有效的解决。

2、严峻的现状

“本世纪以来,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加速推进了文明发展的进程。与此同时,人口剧增、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南北差距扩大等日益突出,成为全球性的重大问题,严重地阻碍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继而威胁着全人类的未来生存和发展。”①

由联合国列出的威胁人类生存的全球十大环境问题包括:

(一)全球气候变暖;

(二)臭氧层的耗损与破坏;

(三)生物多样性减少;

(四)酸雨蔓延;

(五)森林锐减;

(六)土地荒漠化;

(七)大气污染;

(八)水污染;

(九)海洋污染;

(十)危险性废物越境转移。

从这十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中不难看出,“污染”是直接或间接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罪魁祸首”。

而目前,就我国的环境污染来看,形势是相当严峻的。

“我国有80%左右的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水域,造成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河段受到污染,90%以上城市水域污染严重,近50%的重点城镇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我国地下水也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湖泊的污染也有增无减,富营养化程度逐年加重。另外,水污染导致城市缺水现象更加严重,我国南方城市因水污染导致缺水量占这些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②

日趋严重的水污染不仅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对我国正在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还严重地威胁到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除此以外,我国还面临着固体废物污染、大气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等问题。

由此可以想象,国际环境的污染已经达到什么样的程度,而环境保护工程的前景也是不容乐观的。

“在这种严峻形势下,人类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社会经济行为和走过的历程,认识到通过高消耗追求经济数量增长和”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已不再适应当今和未来发展的要求,而必须努力寻求一条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又不对满足后代人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③

3、国际环境污染防治法的发展

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内立法,早在中世纪时就在一些国家出现。但国际上保护环境的努力,直到二十世纪初才逐渐开始。最早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野生物种的保护;另一方面就是界河和国际河流的渔业管理和水污染的防治,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美国和加拿大1909年签订的《美加界水条约》。

二战之后,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开始不断增多。

1954年《国际防止还上油污公约》是最早的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

《长程越界大气污染公约》是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于1979年签署的,1983年生效。该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关于大气污染的区域性公约,在控制酸雨污染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1982年12月在牙买加的蒙特哥湾通过的,我国于1982年12月10日签署,并于1996年6月7日批准加入该公约。

为和平地利用核能,防止核能利用给人类带来危险,国际社会通过许多关于防止放射性和核污染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公约,主要有1936年8月通过的《禁止_试验条约》、1968年7月通过的《不扩散_条约》、1986年《核材料实质保护公约》等等。

到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多项重要文件。这些宣言和公约最鲜明的一个特点在于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强调发展对于国际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使得国际环境污染防治法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船舶海洋工程毕业论文 第7篇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海洋生态环境也受到人们的重视。近些年来,海洋环境科学污染防治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结合各个海洋的实际情况,使防治法律的适应性、合理性更强,并且积极的进行海洋生态环境的修复和补偿工作,全面提升了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效果。但是,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本文主要针对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一、当前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问题分析

(一)海洋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制度的问题

众所周知,公众对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有着一定的作用,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公众可以通过行使自身的权利,来对破坏海洋环境的现象进行诉讼,并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审核以及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然而,就现阶段海洋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制度的运行情况来看,还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对公众权利内容不够全面,使得一些居民发现海洋存在着污染的情况却无能为力,从而使始作俑者更肆无忌惮的对海洋进行破坏,因此,对海洋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制度中公众参与内容的完善势在必行。

(二)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的问题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应有着针对性的防治方向,结合不同海洋区域的实际情况,对相应的法律体系架构进行完善,并将其严格的实施下去,从而保证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有效性 。然而,就现阶段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整体架构缺乏合理性,法律体系架构过于雷同,未能结合实际的海洋区域进行相应的设计。

另外,缺乏对陆源污染的重视,陆源污染作为海洋环境重大污染方式之一,其中蕴含着多种破坏因素,而陆源污染问题却没有在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中进行充分的体现,影响到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科学性。20xx年新《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内容较少,仅仅修改了第四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内容,删除了第八十条的内容,海洋污染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程度加深,污染方式多样,海洋资源的稀缺,以及经历了十余年的经济发展与近年来的深化改革,调整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关系和适用范围及风险评价、责任追究制度上应当进行立法调整。

(三)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生态修复机制的问题

海洋资源能够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而要想促进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则必须对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生态修复机制进行完善 。而就现阶段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及生态修复机制的运行情况来看,整体运行效率并不高,而且,机制的落实力度严重不足,很多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条例过于形式化,不利于海洋环境防治工作顺利的进行。

二、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海洋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

通过以上的分析了解到,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在运行的过程中,民事责任制度还有待完善,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首先,应赋予公民对海洋环境污染的诉讼权利,这样在海洋环境防治的工作中,公民就可以利用自身的权利来行使请求权,从而提升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效率 。公民的环境权主要包括知情权、使用权、环境权、参与权等,公民在海洋环境防治的工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例如,居民赖以生存的'海洋受到污染,给居民的海洋生产造成极大的影响,在居民所得到的赔偿不公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权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样不仅可以保障居民得到公平的补偿,同时对保护海洋环境不再受到污染和破坏也有着重大的意义,在海洋环境防治中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其次,应不断的完善海洋环境民事责任制度。通过大量的实践发现,海洋环境侵权属于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责任原则上通常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当然,为了提高民事责任制度运行的有效性,应重视免责情况的运用,不仅要严格的执行下去,同时要根据其发展趋势不断的对免责制度进行完善,其中对于一些由于不可抗力出现的重大过错,应属于正当的免责事由。

(二)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的完善

经过多年的发展,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已经得到不断的改进和完善,而在实际中,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随着人们对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视,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导致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运行的不合理,应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 。

首先,应站在海洋环境保护的角度上对其体系架构进行完善。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是全球的重点工作,而且,在法律上每个国家都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在这里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先进国家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办法,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海洋环境的进化现状,对一些重点海域制定相关的单行法、行政法,不断的对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进行完善。例如,渤海、东海、黄海、南海等在不同的海域都存在相同的污染源,而污染来源却有着很大的差异性,应根据这些海域污染的差异性有针对性的对其制定防范措施,从而保证各个海域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运行的合理性。例如,在针对我国南海环境保护中,对其制定了《中国南海海域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在经过多年的发展中,《中国南海海域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也得到了不断的改进和完善,进一步提升海洋环境保护质量。

船舶海洋工程毕业论文 第8篇

一、城市化与城市问题

如何建设一个清洁、高效、健康、平等的城市社会。“生态城市”正是上述思想的一种具体体现。众所周知,主要的城市居民的环境问题如下:生活垃圾的处理不当、大气污染严重、如何清洁有效地利用水资源等。以下将分别详细的介绍这些问题,在城市环境中的危害与防治,通过这几个重要方面的突破缓解城市环境问题。

二、居民生活垃圾的新旧处理方式对比

居民的生活垃圾若处理的不当,其间所含的有害成分将通过多种途径进入环境和人体,对生态系统和环境造成多方面的危害。大概通过以下途径污染环境:对土壤的污染、对大气的污染、对水体的污染以及对人体的危害。这些城市生活垃圾长期露天堆放,其有害成分在地表径流和雨水的冲刷、渗透作用下通过土壤空隙向四周和水源地扩散。生活在环境中的人,以大气、水、土壤为媒介,可以将环境中的有害废物直接由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摄入人体,使人致病。一个典型例子就是美国的拉夫运河污染事件。对当时的社会和人民生活造成了极大地危害。

国内的垃圾处理原则是“无害化、减量化”。集体的处理方法分为填埋法、堆肥法、焚烧法。其中的填埋法不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处理途径,因为垃圾填埋将会浪费大量土地。在目前尚难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的情况下只有将垃圾混合填埋,即使今后有条件将垃圾分类处理后,仍然有部分经减量、缩容后的残余物和一些难以回收的垃圾需要填埋。这些方法在固体垃圾处理的方面发挥过重大的功效,但是都有着很大的局限性,也不利于环保,迫切需要可以再利用的方法。

随着科学激技术的发展,垃圾已被证明具有反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价值。早在20世纪60年代,发达国家就着手研究垃圾资源化问题。到目前,西欧各国垃圾资源化率已超过50%。通过高温、低温、压力、电力、过滤等物理和化学方法对垃圾进行加工,使之重新成为资源。目前,这项技术在国内才刚起步,需要提高人们的意识进行垃圾分类,分类后的垃圾中最难以处理的就是造成“白色污染”的塑料。现阶段通过裂解的方式生产液态燃料,塑料废品包括农用塑料薄膜、水泥、化肥编织袋、餐盒以及食品包装袋等。以这些垃圾中的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为原料,可用于生产液体燃料,生成烃类物质,然后再经分馏分离出汽油和柴油。

三、城市大气污染现状及控制方法

对于城市的居民来说,大气污染对生活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更为严重的是有一种情况确信无疑,那就是近些年来,史无前例的灾难性破坏都证明了与气候有关,此外,城市环境中工厂废气导致酸雨、汽车尾气造成的光化学烟雾、no、clo、bro破坏大气臭氧层使皮肤病患者增多等等严重的威胁了城市人口的身体健康。

大气污染的治理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种理解是从立法的角度,用法律限制或禁止污染物的扩散。第二种理解是指治理,重点在于控制污染源,进行清洁生产,将污染工艺更换为少污染或无污染工艺是最理想的方法,在废弃物或者有害物质以及包含有这些物质的载体在排放到环境前,对它们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是降低它们的危害程度。

四、生活用水与工业废水的处理途径

生活污水是人们日常生活生产的各种污水的总称。其中包括厨房、洗涤室、浴室等排出的污水和厕所排出的含粪便污水。相对于工业废水来说,生活废水比较好处理,但是由于工业的迅速发展,工业废水的水量及水质污染量很大,已经成为了城市废水的主要的来源,工业废水是量大、成分复杂、难处理、不易降解和净化,危害性非常大。各类污水组成互不一致,千差万别。因此,具体的处理方法也有多种多样。目前就其处理历程来看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之分。

一级废水处理通常是物理方法,主要目的是清除污水中的难溶性固体物质,组成装置有格栅、沉淀和浮选等步骤。格栅出去了大半的悬浮物质,然后沉淀步骤去除砂砾状细颗粒物质,而对于比重较轻的油性颗粒物质,浮选法比较有效。

二级处理的主要目的是把废水中呈胶状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除掉。通过微生物的代谢作用,将废水中的.复杂有机物降解成简单的物质,这时二级处理中的最常用的生物处理方法的基础主要的工艺包括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过滤法。

经过二级废水处理后的排放水体,其中还是含有不同程度地污染物。必要是,仍需要采用多种的工艺流程,如曝气、吸附、化学絮凝和沉淀、离子交换、电渗析、反渗透、氯消毒等,作为水体的深度处理和净化,这个过程是水处理过程中最重要的,对于城市污水的问题来说很重要。其中的工艺包括悬浮固体物的去除、可溶性有机物的去除、可溶性无机物的去除、氮的去除重金属的去除。

五、总结

城市环境问题被提出并且受到公众广泛的关注,绝不是偶然的现象,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那就是全球生态危机日益严重:热带雨林的大量砍伐、生物物种消亡迅速、酸雨的大肆扩撒、臭氧层的不断扩大、温室效益的气体逐渐增加、海平面的日渐上升等。维护生态平衡成为当前最热门的话题。

城市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其中最重要的三个污染方面在于: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近些年又出现了一些新的环境污染,如噪声污染、电磁污染、视觉污染等。当然其中最严重、危害最大的还是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对人体健康构成巨大威胁,城市污水除了排入江河湖外,一部分还直接渗入地下。全世界每年有1000万人因饮水不洁而死,污水和国体废弃物还会造成土壤及其它污染,引起不止是环境方面的问题,更是社会方面的问题。所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间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升温,成为了人类持久而严峻的考验。

参考文献

[1]刘熙明,胡非,李磊等.北京地区夏季城市气候趋势和环境效应的分析研究[j].地球物理学报,20xx,49(3):689-697.

[2] 赵军,杨凯,邰俊等.上海城市河流生态系统服务的支付意愿[j].环境科学 20xx,(2).

[3]梁爽,姜楠等.城市水源地农户环境保护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一以首都水源地密云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xx,(2):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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