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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7 / 23
[摘要] 目前市场营销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存在选题不当、学生态度不端、教学管理不严、论文质量不高,与实习脱节等问题。“虚拟订单”人才培养模式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虚拟订单”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可以大大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依托“虚拟订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教学:结合企业确定论文选题;将论文写作的培养贯穿于日常教学;实行学校、企业双导师制;创新毕业论文教学机制;加强毕业论文教学过程管理,以提高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
[关键词] 虚拟订单;市场营销专业;毕业论文改革
市场营销专业的毕业论文撰写是检查学生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和实践操作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在授予学位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论文的写作过程,是对本专业学生的培养质量和综合能力的一个总体检验,是专业知识凝练、升华和发展的过程。目前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令人堪忧,如何提高毕业论文质量,通过毕业论文教学改革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水平是各大院校教学研究的一个紧迫课题。
一、市场营销专业毕业论文现状
(一)毕业论文选题不当
目前的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由导师拟定参考题目,让学生选择,另外一种是学生自己根据兴趣进行拟定题目后由导师修改。在第一种情况下,个别导师在确定参考选题时,未投入充分精力认真考虑和设计,使很多学生选题不当。如有的论文题目范围过大,没有针对专业的实际情况,与培养目标不一致,按照本科生的水平很难完成。有的题目虽然看上去较具体,范围也较明确,但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发现,有些数据收集困难,在统计年鉴中查找不到,需要到企业进行调研才能获得。而在实际的调研过程中,由于企业不配合,相关数据往往也无法得到,因此学生在论文的实际撰写过程中只能规避行业的实际运行情况,使论文缺乏具体内容支撑[1]。第二种情况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选题,由于学生对本专业知识了解不足,选题往往参照以往的论文题目,内容陈旧,不能形成创新观点,而且容易导致抄袭等情况的发生。
(二)学生态度不端正
很多即将毕业的学生认为,通过大学四年的学习已掌握了相关的专业知识,毕业论文不过是获得学位的一种形式而已,用人单位在选聘毕业生时,不会关心应聘人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所以不愿投入更多精力。学生因为就业压力、补考压力、继续深造(考研、出国)等方面的原因,对毕业论文设计重视程度不够,在毕业论文撰写方面投入精力有限,导致论文质量不高[2]。
(三)毕业论文教学管理不严
毕业论文写作、答辩一般安排在大四下学期,此时正值学生实习、找工作,学生难以保证足够的时间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同时,由于学生实习、工作导致指导教师不能和学生及时取得联系,而使论文指导工作不能有效进行。有些教师由于联系不到学生,疏于对学生的论文进行指导,致使学生为了完成论文通过抄袭、拼凑等方式应付了事,使论文质量下降,不能达到教学要求。另外,论文答辩、评定过于宽松,缺乏系统严谨答辩制度和评价体系,易使学生主观上不重视,不认真的去完成论文设计[3]。
(四)毕业论文写作质量不高
毕业论文写作是个系统庞大的工程,从论文的选题、框架设计、查阅文献、针对性进行市场调研到数据分析、归纳总结最后定稿等等环节,需要付出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很多学生为了尽快完成写作任务,往往忽视了写作之前的准备工作。许多学生尽管有好的选题,却没能掌握论文写作的基本技能,不知从何入手,驾驭文字的水平也略显不足,因此造成论点不明确,论据不充分,很难交出一份质量合格的论文。
(五)毕业论文与实习脱节
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在完成校内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之后,还要到企业中实习,通过实践夯实理论基础,而毕业论文恰恰可以检验学生能否运用所学的理论参与企业实践,用所学知识解决企业中的实际问题。在市场营销专业的毕业论文要求中,需要学生结合实习确定论文选题以解决企业中的实际问题,但多数学校的实习时间很短,仅仅是暑假或寒假的一两个月时间。由于时间短暂,学生没有足够时间熟悉所有市场营销相关的实践知识,致使学生论文写作与实习内容脱节,即使选题内容和实习相关,也会因为对企业了解不足,缺乏系统完备的企业认知造成论文空洞无物。
二、“虚拟订单”人才培养模式内涵
“虚拟订单”人才培养校企合作是指学生四年的本科学习分成3年校内学习(包括校内实训和企业专业培训)和1年企业顶岗实习。具体内容为:一是企业在学生大一下学期开始在校园内开设企业文化、企业管理等课程,对在校学生进行企业文化、企业运营模式宣讲,让学生认识企业。二是到大二下半学期,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以报志愿的形式选择一个实体企业,企业可以对选择本企业的学生进行考核,经过企业、学生双向选择后形成“某某企业虚拟订单班”,学生在二、三年级接受企业的培训,并在此期间到企业见习一个月,深入企业实习体验。三是大四开学时,学生可以到企业进行为期8个月或一年时间的顶岗实习(顶岗实习时间可适当延长或缩短),学院与企业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企业与学生签订劳务关系,并按照企业规范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为每位学生建立实习档案;实习期间学院指派1名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实训、实作及心态调整辅导,以确保学生实习的稳定性。同时,指导教师也可以与企业签订挂职协议,在企业中挂职,一方面可以监督指导学生的实习情况,另一方面可以对企业的管理与发展向企业献言献策,通过调研报告等方式提交以供企业参考。四是在实习结束后,企业对学生的表现给予客观的实习评分,是否及格和学生毕业挂钩。表现优秀的学生可在实习结束后,直接和企业签订就业协议。
“虚拟订单”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可以使企业有稳固的人力资源培训基地,使企业拥有了强大人才库,人才培养更具有针对性,使企业内部竞争激烈起来。校企合作能为企业选择适合的人才搭建较好的平台。通过企业、学生的双选,大大增加了学生在企业就职的可能性,激发了学生实习的兴趣和实习的积极性,且为期一年的顶岗实习,使企业有时间全面的发现人才,进而留住符合企业所需的人才,避免了招聘会上人才难觅,高级人才难以留住的问题。“虚拟订单”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了市场营销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接触企业,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可以更好的培养企业需要的专业型人才。
三、依托“虚拟订单”人才培养模式的毕业论文改革
(一)结合企业确定论文选题
在“虚拟订单”人才培养模式下,学生通过企业文化宣讲、企业文化渗透、企业顶岗实习等,已经对企业有了深入了解,所以在毕业论文选题方面,要结合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发现的问题确定论文选题。市场营销专业应用性很强,对于学生的培养也应该更加注重其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论文选题需要符合“应用型”的特征,符合市场营销专业培养目标和定位。毕业论文的选题可以由带队老师结合在企业中发现的问题拟定,然后由学生选择,也可以由学生自己结合亲身实习经历拟定。上报论文选题后,学院论文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把关,题目经审核通过后,向学生公布。
(二)将论文写作的培养贯穿于日常教学
毕业设计和论文撰写质量要集中体现学生在基础知识、实践技能、专业领域研究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不可能靠一个学期或者一学年就让学生提高自身的研究能力。在形成企业虚拟订单班后,学生在二、三年级课余时间接受企业的专业培训,并深入企业见习,进行职业体验。在进行专业培训和职业体验期间,指导教师应该引导学生了解企业运营情况,启发学生发现企业的问题,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或专业方向有意识的阅读专业文献,撰写心得,让学生参与自己的课题,给学生布置相关的题目让学生讨论、研究并以小论文或调查报告的形式上交。在二、三年级的专业课程讲授过程中,授课教师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为出发点,着重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撰写能力,以课程论文的形式考核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只有将毕业论文教学贯穿于日常的教学之中,形成论文教学体系,才能更好的培养学生分析、处理、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实行学校、企业双导师制
因为是要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学生在以往的论文撰写过程中遇到过数据难收集的情况,不得已只能编凑数据,也遇到过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但是由于对企业缺乏了解而方法不得当,在企业中不适用的情况。为了能够使学生的论文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又能更好的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所以需要配备一名企业中的论文指导教师。以往的毕业论文只有一个学校的指导教师,校内教师对于营销理论非常了解,但是对具体的操作却并不十分清楚,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仅仅靠理论指导,而难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情况。如果配备了学生顶岗实习企业里的员工为论文的指导教师,学生在收集数据,调查资料等方面就可以得到帮助。另外,在论文写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同时请教校内导师和企业中的导师,得到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指导,更便于学生理解营销的理论,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4]。
(四)创新毕业论文教学机制
一是选题时间创新。以往找工作和毕业论文撰写时间冲突,可能导致学生忽略论文写作,将论文选题时间前移,学生有充裕的时间进行毕业论文写作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而且还可以带着选题参加顶岗实习,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进行调查研究,或者结合实习实践选题。二是论文形式创新。以往的市场营销专业毕业论文要求学生撰写一篇6000-8000字的学术性文章,需要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这对于缺乏专业训练的市场营销专业学生来讲难度较大,在“虚拟订单”人才培养模式下,由于学生进行了企业文化渗透及长期的顶岗实习,使得学生对于具体的企业十分了解,这样可以改变毕业论文的形式,以调查报告、市场分析报告、广告策划方案或者是营销策划方案等形式作为毕业论文,这样将学术性的写作转变为实用性的写作,既降低了论文写作的难度,又能考察市场营销专业学生的综合能力。三是答辩时间创新。改变以往学生在统一的时间内答辩的规定,灵活的规定答辩时间,如果学生提前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即可申请提前答辩,答辩通过的学生可以为找工作或考研做准备,避免时间上的冲突。四是成绩评定创新。如果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新颖,具有很强的研究性和实用性,或者研究的课题具有前瞻性和很强的研究价值,可以评定为优秀论文[4]。
(五)加强毕业论文教学过程管理
毕业论文从选题、撰写、指导到答辩、成绩评定,哪一个环节疏漏都会影响到其质量,所以对于毕业论文教学过程必须进行严格管理。在选题方面,鼓励学生尽可能的联系实际,依托指导教师的科研课题、学生自主创业课题或在实习企业中遇到的问题等进行立题,确保选题的原创性、新颖性。在撰写方面,学院应该根据毕业论文教学质量检查指标,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中期检查,对于未按照论文要求进行撰写的学生和指导教师提出相应的警示,加强对毕业论文的宏观管理和监控。在指导方面,指导教师应该严格按照论文写作要求,对学生论文撰写过程全程指导,对所指导的论文做出适当的评阅。在答辩方面,学校应根据专业情况制定相应的答辩制度,对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进行严格的考核,答辩小组应该按照答辩制度进行答辩。在成绩评定方面,应建立成绩评定指标体系,在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要对各组成绩进行综合评审,对不按要求答辩、成绩评定不客观的答辩教师给予一定的惩罚。
[参考文献]
编写论文提纲有两种方法:
二是句子式写法。即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
提纲写好后,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不可疏忽,这就是提纲的推敲和修改,这种推敲和修改要把握如下几点。一是推敲题目是否恰当,是否合适;二是推敲提纲的结构。先围绕所要阐述的中心论点或者说明的主要议题,检查划分的部分、层次和段落是否可以充分说明问题,是否合乎道理;各层次、段落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过渡是否自然。然后再进行客观总体布局的检查,再对每一层次中的论述秩序进行_微调_。第三,论文写作一般要求提纲拟到三级标题,这样才能使文章的脉络一幕了然。
摘要:建筑设计离不开建筑法规,建筑师学好建筑法规是非常重要的。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整个行业呈现平稳上升态势。未来几年我国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中国建筑市场面临重要的发展机遇。
关键词:建筑法规 法律手段 制度 规范 作用 执行
1 概述
建筑行业涉及国民经济的众多层面和领域。然而,改革开放政策前,我国建筑领域法律几乎为空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我国建筑业相关法律规范体系建设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初步建立了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及《注册建筑师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为主体,以_门为主颁布的大量部门规章为辅助和补充的建筑法律规范体系,在建筑市场的规范和引导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建筑行业高效、有序的良性发展。
2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
企业对安全的重视度不足。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很多施工企业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常会以裁减监督管理人员配备、缩减项目的安全投入来减少工程成本,让安全处于从属或次要地位。现代建筑向大型化、高层化发展,施工难度与工程量在不断加大,施工现场各工种、工序的危险系数也相应增大,而很多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人员对安全管理的意识显得很淡薄,只注重经济效益和施工的进度,往往忽略了现场安全问题,从而导致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频发。
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有些施工企业管理层法制观念淡薄,刻意逃避政府监管。部分地方的建设项目为逃避政府监管,不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另外,挂靠经营、非法承包、层层分包、包而不管的现象严重,导致施工管理不严格、安全培训不到位,最终引发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不断出现。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体系不健全。目前,国内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受参建企业领导安全意识不强的主观因素影响,应有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监督体系并没有建立,这给建筑施工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基于此种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督的各项任务没能落实到各级管理层面和所有生产岗位中;同时,由于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部分安全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安全意识不强以及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安全责任制没能落实到位,从而直接降低了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与效用,导致一些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地发现、识别、治理,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3 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建设逐步完善
建设工程的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工作的主要场所,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但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也关系到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健康的安全。
建议我国各地省域建筑法规的完善,既有必要充分考虑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法”的总则、建筑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从业资格)、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一般规定、发包、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等主要章节的设置趋向一致,又有必要结合日前国家住建部正式出台的“意见”中关于“放管并重”的核心理念,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在其省域建筑法规中设置相关的具体制度措施规定,以利既抓好“建筑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又有利抓好国家住建部“意见”中各项制度措施的跟进工作。因为,如若按此完善我国各地的省域建筑法规,确实对我国各地在_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指引下,使其省域范畴内全面贯彻落实“建筑法”和国家住建部“意见”精神的工作能够得到切实推进,同时对全面推进我国建筑业的依法治理工作,以及对进一步深化我国建筑业的改革暨发展工作,应该是非常有利的。
鉴此,建议我国各地省域建筑法规相关内容的完善,有必要结合日前国家住建部正式出台的“意见”中关于“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等相关要求,并按“政府启动、市场监督、权威发布、信息共享”的原则,以利更好地保证我国各地省域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而为遵循上述要求及原则,我国各地的省域建筑法规,即有必要明确规定,一要强化项目人员执业的动态管理,严格施工现场的实名检查;二要加强企业项目成本的规范管理和严格抽查;三要将企业项目承包行为与诚信经营的记录结合起来考量;四要对全面落实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规范建筑市场还应增强质量意识,建筑工程是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零件生产的综合产品,产品的质量关系重大,是全社会生产生活的关键环节,因此,法律法规的完善刻不容缓,法律法规是建筑市场最好的保护伞。
4 我国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发展和对市场的规范作用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_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_建筑法》、《_城乡规划法》、《_能源法》、《_节约能源法》、《_可再生能源法》等15项与绿色建筑内容相关行政法规;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近期工作的通知》、《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通知》、《节能中长期规划》等法规性文件。
与此同时,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已发布与绿色建筑有关的《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设计节能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等数十项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这些标准的颁布将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行业的市场规则、竞争秩序,并带动整个产业链实现设计和技术创新。
在绿色建筑的科技创新方面,也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从传统建筑到节能建筑再发展到绿色建筑,是建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大力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积极引进国内外绿色建筑新技术,自主培育申报一批与节能、节水、节材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实现我国建设行业关联产业出口产品由劳动力成本优势向高技术优势的转型。
《建设法规》对规范人们建筑活动行为提升建筑业人员素质确保建筑业的健康和有序的发展有着重大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从而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②规范和保障建筑行业各方主体的权益。
③对建设单位行为的规范和监督,防止违法行为。
④有效地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无论如何完善,最终还是要看执法的过程。所以,我们应改变思想,让法律走近每个人的身边,走进每个人的心里。生命对于我们是最重要的东西,建设法规对于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5 结束语
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我国建筑法律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完善的三十年。目前,我国已经初步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建筑法律规范体系。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我国必须与时俱进地建立与完善建筑法律规范体系,以进一步促进和保障建筑业的快速发展,使之早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在国家经济增长模式从“粗放型”转变到“效应型”、节能减排约束的大背景下,建筑节能行业正在悄然兴起。建筑业也将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产业转化,而这些更需要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使得我国的建筑行业在未来的发展中稳步前进。
参考文献:
[1]柴寅,_,王桂琴.建筑设计与建筑法规[J].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01).
[2]窦以松,项阳,邵卓民.俄罗斯的建筑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体系[J].水利技术监督,2003(02).
[3]地震过后,意人利人质疑建筑法规[J].世界博览,2009(09).
[4]孟冬,马列贞,杨松.法规与标准在可协调性方面的不同[J].检验检疫科学,2002(05).
[5]孙杰,何佰洲.加拿大建筑法规体系研究[J].建筑设计管理,2007(06).
[6]Willard ,赵阳.美国建筑照明法规近期发展概况[J].中国照明电器,2008(06).
[7]王道强.民房建筑中雇员受害赔偿纠纷的法律适用[J].人民司法,2010(06).
[8]德国.建筑技术审核规定(条例)实施细则[J].中国勘察设计,2000(Z1).
随着我国加入 WTO,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对于建筑企业既是一次严峻的生存挑战,也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目前我国的中小型建筑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管理水平,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与国内先进企业相比差距较大,与国外建筑企业比较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主要表现在合同体系不健全、合同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较低。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一个的合同就有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中小型建筑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加强对控制合同风险对策的研究,重视建设施工合同,以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在日益竞争的建筑市场上求生存、谋发展。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资料、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安装的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的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施工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二)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
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加之市场机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能,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讲,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三)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兔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作为合同的
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三、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二)推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三)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四)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五)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
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六)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为合同顺利履行创造条件。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重视合同文本而不重视相关资料归档的情况在建设领域普遍存在。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随着时代的发展,建设法规和合同管理将会越来越得到重视,社会建设也会越来越规范化了。
论文一般应有摘要,有些为了国际交流,还有外文(多用英文)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其作用是不阅读论文全文即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应包含以下内容: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研究的主要内容,指明完成了哪些工作;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结论或结果的意义。论文摘要虽然要反映以上内容,但文字必须十分简炼,内容亦需充分概括,字数不可太多,一般论文摘要在150―300字数。
我们把某一学术课题在理论性、实验性、预测性上具有的科学研究成果的学术文章简称为论文。通常论文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职称论文,另一类是学位论文。职称论文的作用是用来晋升职称的,所以它的分类可以按照不同的职称划分出不同的类别,比如会计人员的职称论文称作会计职称论文,医务人员的职称论文称作医学职称论文等。学位论文一般指的是毕业论文,按研究领域可以划分为自然科学论文、人文科学论文、工程技术论文,按照学位可划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种。
1、学术性
学术性又称理论性。科技论文是一种纯学术性的文章。它要求运用科学的原理和方法,对自然科学领域新问题进行科学分析,严密论证,抽象概括。虽然它取材于某一研究项目,某一实验,某一新产品研制等,但绝不是客观事物的外观形态和过程的描述,或者就事论事地进行叙述。而是经过提炼、加工,从理论上做出说明。可见,学术性是科技论文最基本的特征。
2、创造性
衡量科技论文价值的根本标准就在于它的创造性。如果没有新创造、新见解、新发现、新发明,就没有必要写论文。因为科学研究的目的就在于创造。作为科研成果的论文,它的任务即是进行学术交流,实现其科学价值。可见,广大科技人员,如果只能继承,没有创造,人类的文明和历史,就不会得到发展。
毕业论文无论在内容或形式上都有一定的要求,这也是考核论文成绩的基本依据之一。关于毕业论文写作的具体要求,在以后的有关章节中将作详细论述,这里先说说毕业论文写作的一些原则要求。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撰写毕业论文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理论研究,特别是社会科学的研究必须为现实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理论来源于实践,又反作用于实践。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能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科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揭示事物运动的规律性,并用这种规律性的认识指导人们的实践,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毕业论文在选题和观点上都必须注重联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密切注视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坚持理论研究的现实性,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就必须迈开双脚,深入实际,进行社会调查研究。这也是我们正确认识社会的基本途径。人们只有深入到实际中去,同客观事物广泛接触,获得大量的感性材料,然后运用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对这些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才能从中发现有现实意义而又适合自己研究的新课题。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层出不穷,需要研究的问题遍布社会的方方面面,只要我们对现实问题有浓厚的兴趣和高度的敏感性,善于捕捉那些生动而具有典型性的现实材料,通过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就能从中引出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提高毕业论文的价值。当然撰写毕业论文可选择的课题十分广泛,并不只限于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也可以研究专业基本理论,中西方比较研究等。但无论选择什么研究课题,都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从历史的研究中吸取有益于现实社会发展的经验教训,从对外国的研究中,借鉴其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或为我国的对外政策提供某些依据。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方法,必须认真读书,掌握理论武器。_同志指出:“强调联系实际,绝不意味着否定读书的重要,恰恰相反,更要认真地读,反复地读,深钻苦研,做到真正读懂弄通。否则,没有掌握理论,怎么谈得上理论联系实际?”认真读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好专业课,具备专业基础知识。这是写好毕业论文的前提和必要条件。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具备了相应水平的知识积累,才能理解一定深度的学术问题;同时,也只有具备了某一特定的知识结构,才能对某学科中的问题进行研究。正如黑格尔所说,在讨论学术问题之前,必须“先有具备某种程度的知识”,否则,“没有凭借作为讨论出发的根据,于是他们只能徘徊于模糊空疏以及毫无意义的情况中”。二是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马克思主义正确地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成为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作为伟大的认识工具,虽然并不直接提供解决各种具体问题的答案,但它对我们如何正确地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提供了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因此,大学毕业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应当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自觉地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指导毕业论文的写作。
二、立论要科学,观点要创新
(一)立论要科学
毕业论文的科学性是指文章的基本观点和内容能够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文章的基本观点必须是从对具体材料的分析研究中产生出来,而不是主观臆想出来的。科学研究作用就在于揭示规律,探索真理,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开拓前进的道路。判断一论文有无价值或价值之大小,首先是看文章观点和内容的科学性如何。
文章的科学性首先来自对客观事物的周密而详尽的调查研究。掌握大量丰富而切合实际的材料,使之成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
(二)观点要创新
毕业论文的创新是其价值所在。文章的创新性,一般来说,就是要求不能简单地重复前人的观点,而必须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学术论文之所以要有创新性,这是由科学研究的目的决定的。从根本上说,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就是为了认识那些尚未被人们认识的领域,学术论文的写作则是研究成果的文字表述。因此,研究和写作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术论文如果毫无创造性,就不成其为科学研究,因而也不能称之为学术论文。毕业论文虽然着眼于对学生科学研究能力的基本训练,但创造性仍是其着力强调的一项基本要求。
当然,对学术论文特别是毕业论文创造性的具体要求应作正确的理解。它可以表现为在前人没有探索过的新领域,前人没有做过的新题目上做出了成果;可以表现为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研究,有新的发现或提出了新的看法,形成一家之言3也可以表现为从一个新的角度,把已有的材料或观点重新加以概括和表述。文章能对现实生活中的新问题作出科学的说明,提出解决的方案,这自然是一种创造性;即使只是提出某种新现象、新问题,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和思考,这也不失为一种创造性。国家科委成果局在1983年3月发布的《发明奖励条例》中指出:“在科学技术成就中只有改造客观世界的才是发明,……至于认识客观世界的科学成就,则是发现。”条例中对“新”作了明确规定:“新”是指前人所没有的。凡是公知和公用的,都不是“新”。这些规定,可作为我们衡量毕业论文创造性的重要依据。
根据《条例》所规定的原则,结合写作实践,衡量毕业论文的创造性,可以从以下几个具体方面来考虑:
(1)所提出的问题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并通过独立研究,提出了自己一定的认识和看法。
目前建筑业顺应整个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态势,但是由于建筑市场的发育尚不完善,市场主体的法治观念和履约意识还较为薄弱,市场违规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这些现象制约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随着工程建设法律制度迅速建立并不断完善,为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与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建筑法规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公民在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对建筑许可、发包与承包、监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内容作出了全面的规定,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
1. 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
国家对建筑企业实行的是等级主体准入制度,要求企业根据自身规模和注册资本注册相应资质等级的公司。但大多数公司在申报资质时,往往是以虚假文件或拼合的注册资本注册的,没有办公场地和固定的从业人员,没有施工机械和设备,这就难以从根源上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不能与国际全面接轨,尤其是工程咨询业管理粗放,水平低下,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远不能满足市场和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3. 监督部门监督不力
政府管理存在执法不严、管理缺位等问题,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工程竣工验收不严格把关,同时,质监部门只对工程质量进行程序性监督的方式也存在一定问题。
4. 连续发生的'一些房屋、构筑物倒塌事故,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也受到了巨大的损失。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所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以及法学界的关注。
二、建筑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建筑法律法规主要是从以下几点来保证建筑质量的:
1、明确建筑行为各主体的质量责任与义务
《建筑法》颁布后,明确了建筑行为的主体有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多元化使工程质量的责任划分有了明确的界限,各个主体都要按照法定的质量责任与义务来承担自己的责任,避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互相推诿,保证了建筑质量责任分配的公平客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各行为主体的质量责任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都有了明确的行为约束。这些约束对保证建筑工程寿命、安全、质量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2、推行质量认证体系制度
《建筑法》规定,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_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_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认证体系通过对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实施控制,对事先充分考虑到的各种风险,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稳定与提高建筑的质量。
3、设立建筑工程保修与损害赔偿制度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通过这一制度,能够使受侵害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恢复和救济,同时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
三、建筑法律法规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作用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关系重大。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建筑工程质量差的问题比较突出,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房倒屋塌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针对这些实际存在的问题,建筑法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作为立法重点,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确立工程质量的基本制度,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各方面应当履行的保证工程质量的基本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的、有较强针对性的规定。
1、建筑法规为建筑质量的监管部门,提供了法律途径,有助于建筑质量的管理,提高建筑质量。
在我国,政府对工程建设活动一直都实行的强制监管。正是有了政府的监管,才丰富了质量监督的内容,强化了质量监督的手段,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手段。
2、建筑法规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出要求规定,规范有关建筑工程等各方面活动。
建筑法律法规的内容主要是围绕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的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建筑工程的质量如果不符合保证建筑物安全的要求,将会留下严重的质量隐患,危及使用安全。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使用安全的要求,是从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活动必须始终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也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
3、加强公民法律意识,促进建筑质量的提高。
建筑法规是作为国家的强制性法律存在的,建筑法律的作用会在以后的时间里发挥的更加完美,人们逐渐认知到法律的重要性,就会在建筑质量出现问题时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造商们会因为法律的强制性,以及为了自身发展的长远目的等原因会加强对工程质量的专注。
结语:无疑,在现代社会里,建筑法规对保证建筑质量起到了很强的规范作用,协调整个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转,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另外,为了尽快与国际律法接轨 促进我国建筑业适应国内外建筑质量的要求,我们应加强建筑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并完善建筑法规体系。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建设法规对提高建筑质量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高玉兰,《建设工程法规》[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
2.张婷婷,建筑法规对建筑市场的规范作用.科学咨询.20xx(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