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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7 / 23
环保是一个相称专业的学科。但是现在的事实是我们不可能完成依赖专业的环保人士来完成目前相称艰难的环保的任务。实在,目前对于环保来说最重要的是发动尽可能多的环保的兴趣者来介入环保,尽可能多地把目前的中立者也就是对环保还不怎么关心的人们拉拢过来,提醒、批评环境的破坏者们并让他们感慨感染到自己的错误。我想这是相称难也要相称长时间才能完成的一步。一句话:进步全民的环保意识。作为环保的论坛的绿色论坛,是很受我喜欢的,我从这里学到了良多的东西,只是很遗憾的是:我不是环保专业毕业,我对环保了解得并未几。如白合所说我是一个环保的门外汉。但是我想绿色的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应该是将如我一样的环保的门外汉领进门来,而不仅仅是环保专业人士的一个相互交流的地方。不光是要将我这样的对环保了解未几但是有心环保的兴趣者领进来,还应该将更多的对环保没有多少爱好的朋友也带进来。环保不是某几个人就可以的,它一定要责备民的介入。
但遗憾的是环保的确太专业了,还有一部门同道对如我一样的人没有任何的决心信念,只顾着在叹息中国目前的环保是如何的差,发表的高论往往是我等完成不明白的东东,这对如我一样的人来说可谓是当头的一盆冷水呀!!
记得刚到绿色来的时候,我就对江版主胡侃了一通对绿色的文章的'要求,后来也和版主大人暗里里谈起过这方面的题目。这在我前面的一篇文章里有,待会儿可能把它再转到前面来。我觉得绿色的主要的任务宣传还不够。我是说针对良多如我的门外汉而言。这方面,专业的太专是一个相称重要的题目。
环保需要一些感动人心的东东。这里面,拿出一些专业的数据来是很不错的,但是也该考虑一下适当的一些关于人对天然的感想、感情、人同天然包括动物植物等的情感,也可能放进来的。实在说到底,要讲环保,实在是对大天然的一份爱心。有了对动物植物的这一份爱心,再适当说明有些流动对天然的破坏,则良多人会天然而然地不再去做那种破坏环境的事情,那绿色的目的就达到了。记得前不久那位绿色的创始人来了,说了一句他以为环保并不是那么高深的东西,我想这应该是在这里的各位环保专业人士应该特别留意的题目了。
我想即使是讨论什么是你最喜欢的树木或者花草之类的,实在从某种角度来讲都可以说是环保方面的好文章。一篇讲人和狗之间的真实真诚真挚的感情的文章会让良多人对狗有新的熟悉新的感慨感染,假如是讲天然界的其他的动物植物呢?所以我说象这样的都应该说是环保的话题的。而这些方面往往又是最吸惹人的眼球的。我想实在环保的概念是不是可以因此而更大一些呢?
我的学校坐落于黄山脚下。走进学校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路道旁一排排矮小碧绿的柏树,他们是那样充满灵气和活力,像站着的一个个可爱的小朋友们,微笑着向我们招手,像是欢迎我们的到来。
往前走几步,就是小操场。放眼望去,便看见矮小的柏树环绕着亭子。亭子上雕刻着精美图案,有“龙飞凤舞”,也有“双龙戏珠”都雕得栩栩如生;亭子前刻记着中国古代辉煌历史上的名人名事,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后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亭子便是一片碧绿的竹林,绿的耀眼,绿的透明;与竹相邻的是一排桂花树,秋天来临时,便会散发出浓浓的香味,即使你站在几十米外,微风一吹,也能闻到浓浓的桂花香。走进大操场。
摘要: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农村地区的经济步伐,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制约农村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现阶段,要进一步处理好农村环境与经济、政府之间的权益关系,就要突出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农村环境污染保护的法律制度,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环境污染 政府职能 生态建设 循环经济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农村的经济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环境问题也相伴而生,尤其是污染最为严重,直接影响着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经济的持续和稳定发展,阻碍农业现代化实现的步伐。为了改善农村环境污染的这一现状,政府起着主导作用,可以通过制度、政策、法规来协调现存的各方面的环境利益,制作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规划,从宏观上组织、指导、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各阶层之间的合作。具体来说,政府应当做到以下几方面。
一、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
近年来,_虽然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但就目前来看,政府对农村的投入仍是不足的,农村的财政出现赤字,与农村发展需要的公共设施无法供应,因此,改变现行的环境政策体制迫在眉睫。应加大中央的财政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专款专用,部门之间要权责明确,实现环境政策由管制型向引导型的转变。此外,还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通过立法、政策、市场等手段,增强政府在实践中的操作性,实现城乡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的平衡,鼓励发达地区对保护地区、经济发展中受益地区对亏损地区进行经济利益补偿,从宏观上建立较为完备的环境保护体系。
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
建设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能否长久取得成效,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政府的投入。政府要多渠道的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中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为解决农村环境污染脏、乱、差的局面,政府应该大力的推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实行农村区域管理,建立卫生保洁制度,设置垃圾箱,建立垃圾中转站,定期清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厂,还可以因地制宜的建设小型垃圾焚烧炉,设置生态公厕。此外,还应加快和完善农村排污管理网络系统的设置,在政府投入的资金中专门划出一部分用于农村污染排污的治理,征收一定比例的畜禽养殖排污费和污染企业的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还应当积极的利用社会资金,鼓励民间资本的参与,多渠道的加大农村环境污染保护的投入。
三、有效控制乡镇企业的污染
政府要因地制宜,提倡和促使农村循环经济模式的建立,即提高企业内部物质的循环利用,建立和发展各行业之间的物质循环链,实现物质和能量的多层次利用,形成一条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的模式体系,提高生产技术的升级换代,降低物能消耗,把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布局和治理乡镇企业污染相结合,实现乡镇企业污染的集中管理和控制。在乡镇企业污染治理的层面上,还要加强农业发展所带来污染的有效控制,建立农产品安全检测和监管体系,制定农药和化肥使用的标准体系,推广高效、低残留的农药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强化对规模化牲畜养殖厂的综合治理,鼓励建立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循环工程。在政府的指导下适时推行清洁生产、开发充分、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绿色产品”。
四、提供多渠道的供给方式
农村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的根本原因便是农村生活用能问题,政府如果不能妥善的解决好这一问题,便会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恶性循环,无法实现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目的。在政府的不断实践和探索中,目前,解决生活用能的途径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推广“邻里合作建沼气池”工程,在适合建沼气池的地区,政府要鼓励农户使用沼气,以填补农村生活用能的缺口,还可以起到节约木材,提高农村有机肥的使用率。合理的规划养殖区,把养殖区和生活区分离出来,实现家禽的集中管理,养殖产生的粪便可以投入到沼气池中,产生的沼气就可以供应农户的日常生活所需。而经过发酵的沼渣可以作为有机肥料,改善土壤质量和农作物的生长环境,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的协调发展。
其次,政府应加快科技创新的步伐,加强对桔杆的综合利用。焚烧桔杆是现阶段农村污染治理面对的一个新问题,我们必须通过循环经济的发展来治理,引导农民走一条桔杆—养殖—沼气—果蔬的绿色生产之路,减少环境的污染,实现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仅如此,还可以建议政府投资以桔杆为原料的发电厂,减少污水、粉尘、废渣等的污染。
再次,政府可以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提供用于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产品,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借助投资人之间的相互竞争,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高的收益。政府还可以通过各种财政措施,鼓励私人和企业投资于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当中,这样,既可以提高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效率,还可以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力度,提高环境污染保护的积极性。
由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量大面广,因此,政府还要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组建村民自治组织,制定《村规民约》,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开展广泛的公众监督,借助社会和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使农村环境污染保护的工作取得更好的实效。
参考文献:
[1]牛春生.浅析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问题.中国科技博览.20xx年版.
[2]张建伟.政府环境责任论.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xx年版.
[3]席北斗.农村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新时代出版社.20xx年版.
一、引言
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加速了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同时带动了工业、城市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的数量和规模以及城市人口急剧增加,致使城市环境污染越来越严重。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城市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对于城市环境噪声等相关问题也越来越关注。由于对城市工业污染源的综合整治,城市环境噪声问题越来越突出,对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以及身体健康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影响。城市环境噪声主要包括交通噪声、工厂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其噪声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日益扩大,对市民的生活环境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成为引人关注的城市环境问题之一。
二、城市环境噪声的来源及其危害
(一)城市环境噪声的来源
噪声是对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和学习造成一定影响的声音,它是多种多样的,客观存在的。我国城市化的过程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城市具有居住、工作、交通、旅游和休息这五大功能。随着城市建设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人口不断增长,交通也越来越密集,对城市环境也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城市环境噪声的主要来源分别是:交通噪声、工厂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以及居民生活噪声,其中交通噪声占我国城市噪声源的30%以上,并且对城市环境的影响也是最大的。
(二)城市环境噪声的危害
一般来说,人们的正常听力在40dB~80dB的范围之内,人们把那些不愿意听到的语言和声音称为噪声,把在一定环境内各种噪声的综合称为环境噪声。环境噪声会对人体产生极为严重的危害。
第一,环境噪声会损害人们的听力。各项实验研究成果表明,噪声超过85dB时,听觉细胞就会受到损害。因此,长期生活在环境噪声中,或者在强噪声环境下工作,就会影响到听力,造成听力下降,甚至会造成耳聋,尤其是老人和病人,对于噪声的干扰更为敏感。
第二,环境噪声影响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通常来说,噪声超过90dB时,人们将无法进行交谈,思维也无法进行工作,对于人们的工作和学习产生严重的影响。
第三,噪声会引起多种疾病。噪声会影响到人们的新陈代谢,会使人们出现头痛、睡眠障碍和神经衰老等疾病。此外,还会对内分泌系统产生不良的影响,极强的噪声还会导致人死亡等。
三、城市环境噪声的治理策略
城市环境噪声的治理必须由政府有关部门立法,坚持以人为本,并用科学发展观的观点去认识它,治理它。噪声源、传播途径、接受者是噪声传播的3个阶段,根据这3个阶段,可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城市环境噪声进行治理,以下就对城市环境噪声的治理策略进行了探讨。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噪声标准体系
为了保障城市居民能够在适宜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和学习,消除人为的环境噪声污染,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噪声控制标准和有关法规。但是还要对噪声标准体系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推动城市噪声监测网络建设。已经出台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推动完善了我国环境噪声标准体系建设。下一步可扩大标准适用范围,进一步解决低频噪声和城市以外区域噪声控制要求缺失等问题,明确标准适用对象,出台如室外施工机械、低频噪声等专门的噪声标准。对于城市噪声监测网络建设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加强噪声源的控制
加强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控制和交通组织管理。实施汽车定置噪声检测,严格控制并逐步降低机动车,特别是大、重型车的噪声排放水平。对处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道路,合理划定重型、大型货运车辆行驶路段或时间,实施限速、禁鸣等措施,对公交车、重型载货车等高噪声车辆的排气、刹车等部位进行降噪治理。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装有消声器和符合规定的喇叭,并保持性能良好。车辆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噪声排放标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不得发给行车执照,不准通过年检。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_门的规定,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或者在禁止使用警报器的地段,不得使用警报器。
(三)从城市环境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治理噪声
1、城市合理的功能分区。对于某些兴建噪声较大的工矿企业,要考虑不同功能区的划分,尽量避免居民区与工业区和商业区混杂,而应将其集中到某个区域,在对城市功能区域进行规划时,可以在城市边缘建重噪声区,低噪声区应远离重噪声区,而中等噪声区可以靠近低噪声区。
2、对于新建的小区而言,要尽可能地将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安排在小区周围邻近交通干线,形成周边式的声屏障。另外,在建筑物的施工过程中,要大力推广和使用隔音好的建筑材料。
3、在城市交通干道两侧,在可能造成环境噪声的高速公路、铁路、城市高架、轻轨铁路旁,设置相应的声屏障,避免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四)接收处的防噪措施
在治理城市环境噪声时,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方面限制噪声源的噪声辐射,更重要的是从总体合理布局,利用绿化和地形等措施降噪。在接收处还达不到允许的噪声标准时,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对于城市居民而言,可以佩带耳塞、耳罩、防噪头盔等护耳器;第二,减少在噪声环境中停留的时间;第三,对于那些在使用噪声较大的机械的生产车间内工作的操作人员,可以不直接操作机械设备,可用隔声板设立专门的操作间,工作人员在操作间内工作遥控;等等。
四、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环境噪声是多种多样的,客观存在的,它会影响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甚至会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在对城市环境噪声进行治理的过程中,用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态度对其进行分析、重视和治理,并根据噪声传播的三个阶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对城市环境噪声进行治理,从而减小城市环境噪声的危害,保障城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中学化学教学要选择真实的问题情境,突出科学观念、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学主题,重视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将科学教育与人性发展有机融合起来。在平时的化学教育中可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贯彻绿色化学和低碳经济的观念
让学生接受绿色化学思想,把绿色化学内化为自己的自觉行为。初中和高中的化学课本直接或者间接地对绿色化学都有涉及,但仅是停留在书本的概念之上。在平时的教育中,教师应该引导学生通过实践来加深对绿色化学的理解。如利用周末时间带学生到化学工业园进行参观、实践,亲身接触化学物质的转变和生产过程,形象地说明绿色化学理念的重要性,低碳经济的影响力。介绍空气污染及防治,抓住时机向学生介绍绿色化学及其主要特点,在教学中尽可能渗透、强化绿色化学的思想理念。例如教授温室效应及其危害与防治,使用燃料对环境的影响,金属资源的利用与保护等。同时通过绿色化学的教育,让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真正实现节能减排,低碳经济。
(二)建立绿色化学和低碳经济的意识
人教版新课程下的化学教材,着重于从多个角度阐述了绿色化学和低碳经济的内涵、概念。例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述了酸雨、大气污染与温室效应的关联;介绍了循环操作、交换剂再生、催化剂中毒等概念;介绍了有毒物质的性质、使用、保存;介绍了与绿色化学相关的再生、使用替代产品、回收以及重复使用的工业化学内容。其中包含了许多低碳经济的理念,例如:以海水为原料提取镁、接触法制硫酸……这些绿色化学技术充分说明了低碳经济并不一定需要极高的成本,也不需要很高的技术,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做好自己,就能很好地应对全球变暖等环境问题,为地球尽一份力量。
(三)从实验中体验绿色化学和低碳经济
绿色化学实验具有基本的5R原则,即reduce(减量)、recycling(回收)、reuse(循环使用)、rejection(拒绝使用)、regeneration(再生)。从化学试剂的选择、化学反应条件的控制、化学反应结束后三废的处理等,充分体现了能源、化学试基础教育剂、化学反应、反应产物、剂量等的低碳化等特点。这些具体包含在以下三个方面。
1.将化学实验微型化,实现绿色化学。课堂演示实验以及学生自主实验,要避免出现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实验应在小烧杯或小试管中进行,在点滴板上观察。由于实验药品剂量的普遍减少,既节约了药品资源,又减少了化学污染,同时还能够直观地观察实验结果,效果非常明显。
2.优化实验内容、装置和方法。化学实验离不开气体、液体和固体的产物,部分实验产物具备毒性或者对环境、人体有害的特点,因此,实验中既要保证实验的效果,还要对实验的内容和仪器、方法进行改善,尽可能在密闭条件下或在通风橱中进行,以减少实验产物对环境的污染。
3.妥善处理化学实验的废弃物。化学实验为了能够得到科学、真实的实验数据,往往要产生许多废弃物,而这些产物却没有较好地得到处理。在实验教学中,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利用化学反应洗涤、吸收或转化,将有害产物回收利用。这样不但能够提升学生绿色环保和绿色化学的意识,而且还能给学生及早灌输低碳经济的观念,将普通的化学实验最终提升为绿色化学实验。
(四)实践低碳生活
学生学习知识的最终目的是使用,如何将书本上的化学知识内化为学生自己的知识,并使其更好地应用于生活、服务于社会,笔者认为让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如学习“自然界中的水”时,可让学生调查本地水资源的利用和河水污染情况,参观本市的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让学生对水的污染及净化有一个详实的了解,懂得保护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的重要意义;又如学习“化石燃料的利用”时,可组织学生调查当地居民的燃料使用种类和大约日消耗量;走访加油站和煤炭加工厂,调查了解化石能源的消耗量和消耗途径,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我国能源结构的严峻形势和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在化学教育中,课外活动可以组织绿色化学、低碳化学的主题内容,为学生讲解绿色化学的历史、主要内容和方法以及目标等,而教师则将这些内容与教材结合,设置与环保、绿色化学以及低碳相关的课题,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关注环境的绿色化学意识,通过组织学生深入社会生活实践去获得第一手的信息,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写出调查报告,向相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的建议。通过绿色化学教育,增强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增加动手能力,增强同学学习化学的兴趣,更重要的是意识到绿色化学教育的重要性,使同学对绿色化学的认知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使自己更好地履行在低碳经济时代下的社会责任。
1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煤化工特色专业建设原则
以市场为导向
随着能源需求量不断增大,我国对开发能源的技术人才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教育部在1996年将“煤化工”等专业列为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促进我国煤化这一特色专业发展。加强煤化工特色建设,可以扩大煤化工产业,推广清洁能源,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需求。煤化工特色建设,要以市场为导向,将学生的就业与市场相结合,从而保证学生在面对社会选择的时候,有足够的自信,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技术水平,提高就业机会。
发扬创新精神
只有发扬创新精神,才能够彰显特色。特色专业是经过改革后被确定的内容,它本身就具有探索和创新,但煤化工专业发展中,以往的教学经验仍然会对创新有所阻碍,因此在建设有特色的煤化工专业时,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创新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机制,促进煤化工特色建设。
稳定发展原则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煤化工特色建设,始终坚持煤化工人才培养方向,也有着自身的特色,毕业后学生主要面对钢铁冶金系统,能源方向,因此在建设特色专业是,也要立足根本,找准发现,坚持稳定发展的原则。煤化工建设要以市场为导向,在发展中会面临内部和外部的变化,因此稳定发展,才能适应不确定的变化,适应社会和市场的要求。
2建设煤化工特色的对策
创新教育观念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绿色城市理念的推进,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各种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应运而生并迅速得到普遍的应用。本文主要介绍了绿色环保建筑材料的概念与特点,讨论了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在建筑工程上的应用现状问题,并得出相应的总结与应对方法。
关键词: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应用;发展前景
1引言
所谓的绿色环保建筑材料是指使用天然材料为基础制作的具有安全性、环保性的新型建筑材料。我们目前所熟知的大部分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基本上都是以其所含的有毒物质进行划分的。其中的无毒无害型环保建材是最受欢迎的。这类建材主要包含了石膏、木料、砂石等天然矿物和一些木材,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材料本身就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在建筑使用中不必担心对人体产生什么负面作用。第二类环保建材就是一些低毒、低排放的材料。这类建材大部分都是经过二次工业加工合成等技术完成的,其材料本身可能是无毒无害的,但在二次加工中有可能参入了一些低毒、低害物质,导致其对人体会产生微小的健康损害,比如一些达标的胶合板、纤维板等,它们虽然含有一定量的甲醛物质,但由于含量较低,也是符合国家生产使用标准的。
2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在建筑工程中的具体使用
对于目前所知的一些常用环保建筑材料,在分类上一般都是以结构和功能作为划分标准,总体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结构材料,一类是功能材料。
结构材料
划分在结构材料类型中的环保建材通常指的就是木料和石料两种。这两种材料都是从大自然环境中可以直接获取的,也是建筑工程中使用量最大的基础材料。这种材料一般不需要进行什么复杂工艺的加工就可以直接应用于建筑工程中。而且,这两种材料的来源相对来说都是比较充足的,木材属于可再生资源,只要将使用量和再生量保持在一个平衡界点,那么木材就无愧于最环保、最常用的建材。而石料也是一种具有长久耐用性的环保材料,其本身结实、耐用,重复使用率高的特点决定了其绿色环保建材的地位。关于竹材人造板这一绿色环保建材,主要有以下几点特征:首先是含水量低,不易腐烂;其次就是其发生干缩、膨胀的变质几率比较小;第三就是密度小,质量轻但是强度高;最后一点就是导热系数低,能够对建筑起到很好的隔绝、保温作用。也正是竹材拥有的这几点特征让其成为了环保建材市场上木质材料最优秀的替代品,其材料的使用市场潜力还可以进一步的挖掘和扩展。
功能材料
除了上面提到的结构材料,在绿色环保建筑材料的市场还有另外一种种类繁多、应用范围广泛的材料类型,就是所谓的功能材料。其最大的优势就是使用跨度和使用范围都极其宽泛,而且具有高科技技术水平的支持。这一类型的环保建材业有着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和潜在价值,在建筑工程的各个领域都已经涌现出了很多这一类型的材料,而且随着科学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其类型还在不停的扩充,这也是整个世界建筑材料发展的趋势和重点。从功能材料本身出发,大概分为以下几个主要类型:第一种:节能功能材料。这类功能材料的主要特点就是对能源起到了良好的节约作用,从能源消耗上具有很好的绿色环保效果。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环保建材就是新型的保温隔热材料,这些材料的保温隔热效果都是一些普通建材所不能达到的,包括一些复合板材和保温玻璃等,都属于这种类型。第二种:对纯天然能源高效利用的功能材料。所谓的纯天然能源指的就是太阳能、地热能之类地球本身具有的、可以用来从事生产工作的自然能源。这类环保建材很好的将这些自然能源与建筑本身结合在了一起,形成了新的建材材料,并且将环保建材的功能融入其中。最具代表的就是太能能系列的环保建材产品,这是目前被使用最多,也是技术发展最成熟的功能材料。第三种:能够改善居住环境的功能材料。这类材料主要指的就是那些能够对居住房屋内的生态环境产生有益帮助的健康型环保建材。
3绿色环保建材市场存在的问题
在绿色环保建材被不断提倡和广泛应用的市场环境和背景下,也凸显出一些需要我们重视的`问题。比如说对绿色环保建材认知上的偏差和环保建材相关的生产使用标准的问题,都是需要我们进一步的解决。首先来说大家对环保建材存在的一些认知误区。很多人对于环保建材的概念并不清楚,往往因为商家一些具有误导性的推荐就产生了对环保建材的误解。比如目前常见的一些新型建材,虽说也是一种较为实用的建筑材料,但其在特性上与环保建材有着本质的区别的。所谓的新型材料主要是与传统的建材在能源消耗、环境污染、功能使用等发面加以改进和区分,与环保建材的特征和本质都有这根本的不同,这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其次,目前我国对环保建材还没有一套真正能起到切实监督和检验的完整标准,这给一些劣质的环保建材制造了欺骗消费者的漏洞和机会。这方面亟待我国在绿色环保建材的认证和检验上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标准和机制,防止一些不法商人用以次充好、以假换真建材来欺骗消费者。
4总结
为了能够让绿色环保建材能够更好的发展,我们有责任营造出一个规范、合理的市场环境,以便绿色环保建材在相关制度和生产标准的帮助下进行长期、健康的成长,让这个市场在建筑建材产业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效益。这需要尽快出台一些国家统一的检验标准和生产规范,同时也要加大对绿色环保建材的宣传推广,让广大消费者能够真切的认识到绿色环保建材的优势和好处,明辨真假。
参考文献:
[1]张叶田.岳慧:竹材人造板——一种理想的工程结构材料[J],建筑知识,20xx,26~27
摘要:从性质上分析,责任保险一般都有一定的公益性和强制性,并且这两种特性是相辅相成的。本文通过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功能的分析,着重于该险种强制实施的必要性,并且结合国外的先进经验,来论证责任保险兼具公益性和强制性。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公益性强制性
一、责任保险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承保对象的保险产品。习惯上把责任保险分为以下种类: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近些年来,随着环境问题的突出以及政府和公众环保意识的加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属于责任保险,具有责任保险的一般特征,承保的是被保险人依法应向第三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此外,环境污染保险具有其特有的两个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主要是企业,且该企业必须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自己的财产,能以自身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2保险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环境污染侵权受害地域广阔、受害人数众多且不确定、赔偿数额巨大。一般不确定固定的保险赔付额。有些国家会规定总的赔付上限或者对单一个体的赔付上限。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功能
当前,我国正处于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以下功能,决定了它在应对环境污染事故上的优越性。
(一)分散企业风险
由于环境污染事故影响范围广和损失数额巨大的特点,单一企业很难承受。通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将单个企业的风险转移给众多的投保企业,从而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由社会承担,分散了单一企业的经营风险,也能够使企业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的职能之一就包括社会管理功能,这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上体现得尤为突出。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费率杠杆机制来促使企业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同时也能够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
(三)有利于迅速地使受害人得到经济补偿,有效地保护受害者
目前我国对于环境污染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主要由国家财政承担,由于权力机构的复杂性,使得受害人不能在最快的时间得到损失补偿,从而甚至激化社会矛盾,而且也会增加国家财政的负担。利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有利于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稳定社会秩序,减轻政府的负担,还可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三、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强制性分析
基于以上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功能的分析,可以看出该险种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保险产品本身就具有社会管理和保障的功能,可以被看成是一种社会公众产品,而责任保险的这种职能体现得尤为明显,在责任保险中,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是其中社会性比较强的险种之一。因此,其具有社会公益性这一事实毋庸置疑。目前来看,环境污染事故频繁发生,公众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而企业方面对自己造成的环境污染赔偿义务,或无力支付,或不自觉不主动不愿意支付:另外,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意识还远远不够。因此,环境污染保险的购买就必须带有强制性,特别是对于那些重污染、高风险的企业,只有这样才能迅速有效地应对企业经营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更好地体现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体现该险种的社会公益性。
四、从国外的经验看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日趋成熟和完善。目前,国外主要由三种运行模式:第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采取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第二种是以美国为代表,采取强制责任保险为原则的保险制度,该强制责任保险主要针对有毒物质和废弃物的处理可能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种是以英国、法国为代表,以自愿保险为主、强制保险为辅的制度,一般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就环境污染责任投保,但对于法律规定必须投保的企业则强制投保。
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投保方式上应采用以强制保险为原则、以自愿保险为例外的制度。由于我国企业在投保上的不积极,应该对易于发生环境侵权行为的行业和企业进行强制投保,而对那些不容易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则采取鼓励自愿投保的方式。当然,首先需要对这些企业进行界定。
强制投保是一种政策性很强的投保方式,出台相关的法律是当务之急。我国迄今并没有统一的民法典,也没有统一的侵权法。环境侵权的法律责任问题散见在《民法通则》、《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而且往往只占很少的篇幅,甚至一笔带过。在立法层面上,环境侵权责任并未得到其应有的重视。而在国外,如美国,所谓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强制,而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政府部门会在污染发生后对企业课以重罚,而且企业在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如果败诉,更要承担天文数字的赔偿金,这也就迫使企业不得不购买保险以分散自己的风险。因此。首先应该在立法层面为这一制度的实施确立基础。此外,建立和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还需要多部门共同的协作,包括立法机构、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以及投保企业等。
当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责任保险的一种,并不是唯一可以实施强制投保的险种。任何一种带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的责任保险都可以列入强制投保的范畴,如公众责任保险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责任保险的社会公益性与强制性是相辅相成的,其强制性应该以是否具有社会公益性作为衡量的基础。对这些具有社会公益性的责任保险实施强制投保,不仅可以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保护公众的安全,使受害者尽快地得到救济和补偿,维护社会和谐,也可以有效地减轻政府的负担,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
我国企业员工参与公司治理影响因素分析
(1)宏观方面。一是法律制度方面。首先,我国相关法律在立法导向上都缺乏对职工主动参与权的规定,与股权相比,职工参与权过于弱小且不完善。其次,我国法律规定针对的主要是国有企业或者国有独资企业,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没有进行提及。最后,法律制度对于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二是社会文化。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当前,构建和谐社会是全社会共同的奋斗的目标。以人为本理念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理论前提。可以将企业看做一个小社会,作为在这个小社会中生活的员工,更应该享受到构建和谐社会带来的益处。从每一个小社会出发,员工、股东、管理层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都加入到公司治理的行列中,加入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将会更近一步实现。
(2)企业方面。企业作为影响员工参与的中观影响因素,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是领导者方面。包括领导者对员工参与管理的支持态度、领导者的管理协调能力、领导者的性格和行为、领导者的授权意愿和管理理念、领导者对员工的尊重和信任态度、领导者与员工的人际关系等方面。二是组织方面。主要包括组织文化、组织的结构、组织的战略、组织制度层面和产权治理结构方面的影响。孙月琴,何龙山(20xx)认为管理团队中的团体动力学对员工参与管理有影响。在积极向上,开放创新,团结互助的组织文化中,更有利于开展员工参与管理,参与的强度和深度都会比闭塞的企业文化效果要好。
(3)员工方面。主要指员工自身的素质方面因素,包括员工参与管理的主动性、员工对现在的工作内容感兴趣程度、员工自身的知识水平、性格、能力、参与意识、成就取向等方面。
我国企业员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模式改进
(1)宏观方面。一是现有公司法的立法价值取向是不合理的,建议公司法修改时,应摒弃股东至上的公司理念,代之以利益相关者多边理论重构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职工在内的相关利益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作出明确,为职工参与公司治理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在现有法律上,应该加强对除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之外的企业的规定,应该是以法律形式而不是公司章程或者公司内部制度的形式规定员工民主管理的合法性和具体操作。以保证员工实施自己权力的合法性。三是我国职代会是职工的表意机关是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工会是职代会的常设机构,是职工行使参与权重要场所。要保证职代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知情权和建议权、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规章的共决权、对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权、对各级经营者评议权、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权等。四是全社会都要加强构建和谐社会的意识,对于我们的企业所有者和领导者来讲,更应如此。
(2)企业方面。一是企业的管理者应该转变经营管理观念。经营管理观念对于一个管理者来讲非常重要,会影响到管理者进行管理的方式,因此,在实现企业员工参与公司治理的过程中,首先要做的就是管理者经营管理观念的转变,从过去的绝对领导员工,向员工发号施令,不问员工的意见转换到尊重下属,听取下属的观点,共同治理好公司的理念上来。二是创造良好的沟通环境。良好的沟通是高效率工作的开始。管理层与员工沟通和融合得越好,彼此对公司的内外形势以及一些管理方面的信息才能充分了解,这样能够对公司的管理达到共识,员工才充分参与到管理中,而不是只停留于表面。三是完善公司的制度安排。首先,公司章程中应明确规定,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使职工进入企业决策和监督的最高层。这样从制度上就给了员工参与管理的合法性,使这种权力有法可以,有章可循,按照制度办事。其次,加强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应该通过制度完善,确保职代会能真正为企业员工谋福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再次,企务公开制度。这主要是指将与企业的相关生产、销售和经营财务信息公开,让广大员工及时了解公司的各项费用开支,重大经营活动和经济状况,提高了员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最后,构建科学的薪酬与绩效体系。员工参与企业管理与决策,为企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一种与其相匹配的报酬体系。薪酬制定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员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不能出现参不参与无区别,参与多少没区别,要将员工参与的程度以及所提出建议的效益加入到薪酬考虑范围内,可以作为浮动工资或者奖金等予以发放。一个合理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也是十分必须的,我们可以采用量化与非量化结合的方式来进行绩效评价,从而来刺激员工的积极主动性,将员工个人利益和组织整体利益相挂钩,从而达到个人和组织目标的共同实现。
(3)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教育和培训。一是企业应该加强对员工管理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以使员工自身素质得以提升,能够更好的加入到公司的治理中来,为企业出谋划策。二是企业要关心员工,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关怀。企业要通过各种途径关心员工,让职工感受到企业的温暖。节日的祝福,年终的旅游,了解员工的需求等,都会有所帮助。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在企业员工参与管理方面重视还不够,虽然我国也有明文规定员工要参与到企业管理中来,但是大多数都是停在表面,并没有真正将参与管理落到实处,我们并未找到一种最适合我国企业现状的管理方式。对于企业员工如何参与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参与公司治理,这是我们今后研究的重点。国内的许多的研究都是理论型的,应该加强实证性研究,从定量方面研究具体企业的员工管理状况。
【摘要】: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非常迅速,经济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现如今在人们经济水平提高的同时人们对于生活环境也越来越重视,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更受到人们的重视,这一理念也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相匹配,建筑施工中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是一项衡量施工规范的准则,也是控制运作成本的有效措施,而且它对于工程的管理与环保理念密切相关,所以本文就造价管理工作和绿色环保理念的关系展开了讨论。
【关键词】:造价管理;绿色;环保
引言
随着人们对于生活和工作各方面环境质量的要求的提高,建筑行业为了社会需求必须向绿色环保的方向靠拢,绿色环保理念融入建筑行业是一种文莱建筑的发展趋势,鉴于造价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重要性,所以怎样正确地处理好绿色环保理念和造价管理的关系就成为了建筑企业融入绿色环保理念的关键。
1、造价管理对绿色环保的作用
工程造价管理是实现建筑绿色环保化不可或缺的一环,绿色环保建筑的环保性能取决于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落实程度,而且工程造价管理还能通过绿色环保建设来控制好工程建筑的成本造价,所以造价管理工作对于绿色环保建筑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建设绿色环保的建筑在施工中涉及到了很多的因素,包括施工场地、施工材料和施工技术,还有一些设备和技术要达到环保的要求都需要一定的改造,所以需要更多的投入,所以为了创造环保建设的前提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力度必须加大。
要权衡好绿色环保建筑工程建设的施工和投资方的利益保障必须要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在绿色环保建筑工程建设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引进符合环保理念的新设备、新技术和能源,进行仔细的研究和探讨从而对于经济核算工作进行完善,推动引进的新能源、设备以及技术在施工建设中的发展和普及。
2、绿色环保对造价管理的要求
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
绿色环保建筑的工程建设施工过程非常复杂,环节众多,从工程的设计和准备工作一直到最后完工验收阶段,可以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是贯穿整个施工,与所有环节都密切相关,无论是前期的设计方案的选择、投资方案策划和预算的审核还是中期各项施工阶段工程施工的预期和变化亦或一些变故问题以及最后工程完工验收阶段的资金方面的结算都需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来支撑和处理,所以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的。据不完全统计工程的设计的花费在工程造价管理全过程中占比重不到百分之一,但是设计对于整个项目的影响比重却在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九十之间甚至以上,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所以对于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理清重点,不要放过任何重要细节。
全生命周期的工程造价管理
全生命周期的工程造价管理听起来是一个全新新的概念,但是它的意義是重大的,为了能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达到各个建设阶段成本的最小化,必须要将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建筑围护阶段的成本统一起来。从概念上来说全生命周期的成本就是跟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所付出的成本,所以为了满足绿色环保型建筑这一需求造价管理工作必须要融入一些新的理念,满足我们国家环保方面的要求。所以全生命周期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穿了施工的准备、设计、合同、是工农、维修、拆除等各个阶段,对于绿色环保建筑的成本控制具有很大的意义。
(1)准备:工程项目的前期要求选择项目的行动方案,在综合考虑各行动方案的成本的基础上,对该行动方案是否有必要以及是否可实行进行决策。
(2)设计:在工程造价管理中,设计阶段是成本控制的重点环节。为了使工程造价管理能够顺利进行,我们应该确认设计方案有技术上的支持、有资金上的保证。
(3)合同:在绿色环保建筑建设过程中,合同阶段是全生命周期的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且艰辛的一个阶段。
(4)施工:全生命周期的工程造价管理有一套典型的指导思想及核心方法,施工阶段应据此综合考虑绿色环保工程全生命周期的成本。
(5)维修:维修阶段是投资收益好与坏的反馈。为了使工程成本达到最小,不能忽视维修的重要性,必须将维修成本考虑进来。与此同时,工程进入维修阶段之后,我们也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征,选择合理且高效的维修方案。
(6)拆除:拆除是工程项目拆除所导致的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的成本。如果在之前的五个阶段中,我们能够保证绿色环保建筑建设过程采用了合理的设计方案,选择了节能的`施工材料,那么,拆除阶段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所导致的成本就会大大降低。
3、全面的工程造价管理
全面的工程造价管理是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的工程造价管理结合,是一种体现了全团体、全风险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
全团体的工程造价管理:全团体的工程造价管理是全面的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内容。这种模式是在工程项目施工人员之间建立一种合作互助的伙伴关系,使各方的权益得以权衡,使各方的行动得以协调,使各方的冲突得以缓解,使各方的信息得以流通,来实现全团体的利益最大化。
全风险的工程造价管理:全风险的工程造价管理是全面的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环节,不容忽视。绿色环保建筑建设过程有成千上万种风险,工程造价既有可能是确定的,又有可能是风险的,还有可能是不确定的,这三种结局如影随形,贯穿始终。因此,全风险的工程造价管理可以从这三种结局的不同角度出发,鉴别风险类型,采取合理措施排除风险,减轻对工程造价的恶劣影响,达到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
结语
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一项又一项发展和成就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大的环境污染问题,所以现阶段环保问题引起了我国很大的重视。所以绿色环保的型建筑的建设被我国人民和政府大力推广和支持,而在绿色环保型建筑的建设中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既为绿色环保的理念融入建设提供了支持又能够有效的控制好工程的成本造价,既响应了我国环保工作的号召又保障了建筑企业的利益。
不难发现,在我国人口不断增加以及社会经济大规模展开的双重压力下,近年来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的总体形势越来越严峻。与此同时,由于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农村将更多的参与国际分工,特别是在新技术革命环境下,农民的生活、生产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正是在这样的局面下,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也就日益突出。
无论是工业经济还是农村生活的水平,俨然都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而不断发展和提高。然而,正是在这样的局面下,各种污染问题在农村地区层出不穷,农村地区的自然环境也日益恶化,当前所面临的环境保护形势也越来越严峻,众多环境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着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更在很大程度上威胁着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基于此,关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必然是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基础。
一、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不可否认,“环境”无疑是人类得以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基础,良好的环境不仅能够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资源,同时也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针对我国农村地区来说,农村居民对环境的依赖程度俨然更高。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无论是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质量还是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均得到了实质性的提升。然而,也正是在这样的局面之下,资源、能源的消耗日益增大,这在很多按程度上破坏了农村生态环境。
就目前我国农村环保工作的现状来看,虽然开发建设了众多蓝色工程,促进了农村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升,并且各级政府也不断加大了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资力度,对农村环保科学技术的应用也日益广泛,生态环境的治理与控制能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局势下,相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明显处于相对欠缺的状态,这样的问题直接导致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存在很大缺陷。基于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手段,以此来减轻环境污染,促进环境质量的提升。只有这样,才能够为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提供“原动力”。
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具体对策
(一)以科技开发为支点,推广切实可行的环保技术
毫无疑问,要想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们就必须对现代科技技术引起高度重视。只有充分借助了现代科技手段,我们才能够正确认识农村环境(如化肥、农药、畜禽养殖、农膜污染等)状况以及基本规律,从而采取更具针对性的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具体来说:第一,加大对环境基础科学等方面的学习和研究,最大程度的为环保事业提供智力保障。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首先要对生态环境的开发和保护进行深入的探究,在对待水土流失、荒漠化等一系列生态问题上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手段进行治理。其次,要做好环境的保护工作,大范围的宣传并推广退耕还草还林以及修复植被等技术,同时,也要重视开发病虫害的预防、多种植物共生等新型的技术,尽可能的提高农村生态环境对外界灾害的抵御能力。第二,通过筛选、评价和推广等环节,对最合适的环保技术进行可行性的确定和城市的污染处理水平相比较而言,在对农村环境污染的处理上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因为农村在设备的投入上承担能力远远小于城市,即便能够支撑起投入的资金,也会因为运营资金不足而中断。所以,在农村环境治理的问题上,我们要综合现实考虑,遵循操作性强的原则,争取利用最小的成本进行集中处理。第三,加大对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农业技术的合理运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通过对秸秆的合理利用、对土壤污染的控制等一系列的技术,可以对广大农民朋友的日常施肥等活动进行一定的技术指导,从根本上减少因为农药中化学残留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在对污染物进行控制的同时,还要大力的推广例如废气处理新技术、生物监测技术等在内的污染处理新技术,在对新兴技术的研发和利用中,还要考虑到治理成本的支出,以缩小成本为目的,提高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加大科学技术在农村环境保护中的利用。第四,科研资源要倾向于农村环境保护技术。只有依靠科研资源的有力保障,才能促进环境保护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从而使得环保技术的竞争力得以不断的提高。与此同时,也要注重对环保技术的创新。
(二)加强环境保护监测
在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应当不断加强管理监督的力度。对农村实行一系列的排污制度,从源头上严格抓起,控制污染物的集中排放,另外,对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等的防治以及对生态的保护等实行统一的监管活动。注重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监督生态建设以及生态修复工程。对生态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风景名胜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生态环境的稳定。还要注意对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监管。在对生态农业的建设工作中,保证各类生物的环境安全。对待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的向上级进行报告,并及时的组织相关部门对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和整改。对生态环境实施全方位的网络监管活动,完善和强化环境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对各地区的生态环境以质量报告的形式传送给上级环境部门。同时建议实行评比制度,并树立积极地典范,将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农村发展的重点。
三、结语
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离不开农村经济发展作为前提,同时,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制约着农村经济的进步。所以,只有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才能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现代社会出现资源、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人类的生产、消费模式。以碳为主的能源物质在被人类利用之后,都变成了以CO2为主要物质的气体,造成了温室效应、蝴蝶效应。在多哈提出低碳经济理念之后,全国乃至全球都在倡导低碳模式经济。Lowcarbon是低碳的英文诠释,是指排放更少的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而低碳经济是一种高效的、环保的经济模式,其特点是耗能更低、污染更少、排放减少等,要求在利用能源时提高使用效率,且着重于清洁能源的开发与使用,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从碳到低碳是一个从化学到社会生活的过程,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全球性革命,它与我国的化学教育有着紧密的关联。绿色化学重视对环境的保护,通过清洁能源、原子经济等内容的学习,可实现绿色化学。绿色化学是对化学原理的转化,通过化学方法来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和应用,在研究过程中,弱化有害、有毒作用,强化其绿色作用,从技术和经济角度分析,绿色化学能够从源头、生产过程以及使用等各个环节减少并降低污染。因此,在平时的化学教学中,贯彻“低碳经济”的观念,培养学生“绿色化学”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显得尤为重要。
摘要: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中首要突破的领域。环境治理产业结构调整必然会影响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环境治理措施对劳动关系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三个方面。正确适用法律,同时关注特殊职工安置,积极发挥工会、劳动行政部门的作用,适度放宽法律适用,在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变革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关键词:环境治理;劳动关系;经济性裁员
1京津冀环境治理的现状及对就业的影响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确定为重点率先突破的领域,为实现规划中环境治理的目标,京津冀三地系统开展整治工作。京津地区对重点工业企业进行分类处理,实行搬迁一批,淘汰一批的策略,有序退出污染企业。河北则围绕本地产业结构特点开展了焦化行业、道路车辆、露天矿山、散煤污染、河流环境治理等系列专项治理行动。此外,三地还根据季节以及空气污染指数的波动联合采取阶段性的治理措施,如20xx年8月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xx-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对高污染行业实行采暖季错峰生产,确保20xx年度环境治理目标全面实现。环境治理、产业结构调整直接影响了相关行业的就业形势,仅在20xx到20xx年度治理“散乱污”行动中,河北整治取缔无设施或设施简陋企业约万家。据统计[1],仅唐山地区钢铁行业涉及岗位就达约40万个,因此接收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困难颇大、职工再就业的安置形势严峻。
2京津冀环境治理对劳动关系的影响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和环境治理工作的落实都需要对相关企业逐一排查,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方案。关、停、闭、改企业将直接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环境治理过程也是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调整的过程,具体而言主要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在《劳动合同法》中都有所规定,但实践中适用法律仍需注意以下问题:
认识协商在劳动合同变更中的重要性
环境治理产业调整可引起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工作环境和条件等变化,与之相关的是《劳动合同法》中第35条和第40条第3款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定。我国在劳动合同变更的现有规定中将“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为强制性前提,即无论变更何种内容,因何种情况变更都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即使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之下也不例外,只是协商不成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协商是变更合同的关键。[2]
区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两条并行线,虽然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都能使劳动关系消灭,但在通知程序和补偿金计算上仍有所区别。劳动合同的解除体现为意定性,无论是双方协商解除,还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都是其主观意思的表达,而劳动合同的终止则是因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使劳动关系归于消灭,其体现为法定性。
在实践层面两者在以下两个方面存在差别:一是通知程序方面,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此给予劳动者过渡准备期,而劳动合同的终止时用人单位无此义务;二是补偿金计算上,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用人单位都须支付补偿金,但劳动合同终止支付补偿金是从《劳动合同法》颁布即20xx年1月1日开始计算,而劳动合同解除则是从双方确立劳动关系起计算,因此20xx年之前入职的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下获得的补偿金更多。[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简单,而企业往往利用法律条文的近似和模糊而扩大解释《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5款“提前解散”的情形,扩大劳动合同终止的适用。
对于该条款的准确适用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用人单位“提前解散”应指企业主体资格的消灭,即解散的应具商事主体资格,而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不是商事主体,其撤销关闭不能适用本条款;第二,应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规衔接,解散决定的做出要符合《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解散事由和程序性规定;第三,因企业的解散属于企业自主经营问题,在劳动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不审查解散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而仅审查解散的合法性,但对于解散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正确适用经济性裁员制度
环境治理退产能裁员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了经济性裁员制度,对该制度的适用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准确理解第41条第4款和第40条第3款的关系。该两款在表述上极其相似,第41条第4款为“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第40条第3款则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两者是否存在差别?上述两条款同属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在法律性质上两者并不存在冲突。立法并没有对两者内涵解释,司法实践中企业搬迁、兼并、资产转移等均可视为符合上述情形,但从立法初衷来看,在适用的先后顺序上应当以第41条优先,即只要裁员数量符合经济性裁员制度要求,则应优先适用第41条第4款之规定。
第二,裁员程序应合法。相对于一般性的劳动合同解除,经济性裁员规定了两项特殊的程序,即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和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程序。首先,听取意见的对象可以是工会也可以是职工,实践中部分企业以向工会委员公开裁员方案来逃避向全体职工公开,应当注意听取意见的对象应具有一定的覆盖率和代表性;其次,“听取意见”的含义不明确,“听取意见”是否等于“同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工会或职工同意裁员是否是经济性裁员必要前提尚不能确定,但司法实践中鲜见作此要求。再次,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仅是备案,而不须获得许可。
第三,正确适用优先留用制度,平衡企业的经营自由和社会责任。第41条同时规定了优先留用人员,这是法律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企业既是经济实体也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其应当承担保障社会稳定和谐的职责,因此对于服务期长,就业难度高的以及承担家庭抚养义务的职工应当优先留用。但需要注意的是优先留用的前提是“同等条件下”,因此在工龄、年龄、技术水平、再就业能力等方面综合考量后优先留用,这是对企业经营自由权的保障。
京津冀环境治理对劳动关系影响的系统分析
正确理解和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环境治理的具体措施,对各情形下劳动关系变动正确定性。
企业迁移
为完成区域产业链建设,形成区域产业体系,部分重点企业由京津地区外迁至河北。企业迁移必然引起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薪酬等变化,这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应当适用第40条第3款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破产、责令停产停业或提前解散
对于高污染的“僵尸”企业,可能适用《破产法》进行破产清算,也可能环保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停产、撤销或者企业依据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约定主动解散,上述情形都能引起用人单位主体的消灭,属于劳动合同终止。
企业合并、分立
环境治理产业升级,企业可能通过合并或分立实现转型。企业的合并、分立引起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吸收和分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4条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若没有变动则无需重新签订,由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这属于劳动合同的继承;若需要变更合同或裁员,则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或劳动合同的解除,人数符合法定要求的,则应适用经济性裁员制度。
撤销分支机构或转让
资产缩小生产经营规模环境治理要求相关行业减产,企业可能因此撤销分支机构,转卖部分资产,削减生产经营规模。企业撤销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分支机构并不是企业主体的消灭,因撤销分支机构而裁员不是劳动合同的终止,而是劳动合同的解除。企业转卖资产按具体转让方式法律定性有所差别,一种是单纯性资产转让,因出售部分资产而裁员,此等同于撤销分支机构,应适用经济性裁员制度;另一种是附带劳动者转移的资产转让,即将劳动者与转让资产捆绑一起转让,这与企业的合并和分立相当,受让方应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继承,若受让单位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等有所调整,则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产业升级、转产、改变经营方式环境治理下企业可能改变其经营内容或经营方式,由此可能引起工作岗位、工作性质、薪酬待遇的变化,这属于劳动合同变更,若因此而批量裁员,则属于第41条第3款的情形,应适用经济性裁员制度。
3津冀环境治理背景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环境治理伴随的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也是劳动关系的调整与重构的契机。坚持法治理念,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积极发挥工会、政府的作用,在变革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以人为本,关注特殊职工的安置
大型企业尤其是成立时间长、规模大的国有企业,职工人员结构复杂。在制定安置方案时除了要正确适用法律外,还要结合相关人员的具体情况。例如对于部队复员人员、插队人员或外单位调入人员,在依据工龄计算补偿金时应考虑其工龄衔接问题。对于《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类人员,在裁员时将其排除,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下,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安置,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于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应优先考虑适用内退制度,离岗待退,以基本退养费和补充退养费进行安置。
积极发挥工会作用,引入劳资协商制度
纵观《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论是劳动合同的变更还是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劳资双方是否能协商一致都是关键。环境治理中的劳动合同批量调整,企业要拿出具有说服力,能够被职工普遍认可的方案,这就要发挥工会作为职工代表组织的作用。首先,利用工会实现职工的知情权,企业可将调整方案报工会,由工会向职工传达并收集反馈意见。其次,引入劳资协商制度,在劳动行政部门的主持下工会作为职工代表与企业进行协商和谈判,通过协商职工在了解企业现状和困难情况下,可能适度放弃部分权益而形成替代性方案,如暂时降低冻结部分工资,征召自愿内退的人员替代裁员,有利于企业与职工达成利益共识共渡难关。最后,要发挥工会宣传作用,积极做好法制政策宣传工作,协助企业做好职工心理疏导,避免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
加强政府监管职能,发挥职能部门的指导性作用
目前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中所发挥的作用有限,有明确规定的仅是在经济性裁员时有备案程序。备案不等于许可,但无需审批不等于无需审查,劳动行政部门作为管理机构应当监督指导企业裁员,通过备案程序审查经济性裁员的必要性以及安置方案、裁员程序的合法性,并针对存在问题对提供法制政策讲解与指导,将纠纷解决前置,在源头把关最大限度避免群体性劳资纠纷。
利用地方性法规适度放宽法定条件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规定过于刚性,在环境治理产业结构调整中,可能加大企业安置职工的难度,如不论何种情形下劳动合同变更都必须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提,又如在亏损情况下或企业。减产限产进行环保改造时,经济补偿金的支出对于企业无疑是巨大的负担。在相关法律修订前,可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对原有法律规定进行弹性调整,如在确保不影响职工的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可以适度放款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允许企业在严重亏损或生产经营调整等情况下,一定期间一定范围内调整劳动者的薪酬待遇、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以促企业渡过难关。对于环境治理的“重灾区”行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可适度调整经济补偿金数额,确定保底年限,如十年,超出部分适度打折,以减轻企业负担。
参考文献
[1]边丽娜.河北省化解产能过剩和环境治理中职工再就业问题研究,合作经济与科技[J].20xx(7):39.
[2]刘继承,供给侧改革《劳动合同法》要不要跟进,人力资源[J].20xx(8):43.
[3]关怀,林嘉.劳动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
摘要
工业革命以及其后的技术发展,使得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世界经济达到了空前繁荣的时代,同时,人类对环境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也不断加强,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水、土地、生物乃至外层空间不断受到破坏。环境问题也相应超越国界,发展成为区域性的、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问题,即国际环境问题。而国际环境法作为环境法与国际法的边缘学科,可见其意义重大。
国际环境保护立法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展迅速,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有关国际环境方面的公约和条约的数量与日俱增。从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1992年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到1997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尽管面对日益加剧的环境污染,国际社会已先后制定了许多相关的环境污染防治法,但世界局势毕竟是纷繁芜杂的,环境问题仍然层出不穷:跨国界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问题,国际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保护、执行监督问题,发达国家在国际环境污染防治中的地位、作用及其应承担的义务等等。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何让各国签订的各个公约、条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得国际环境污染得到切实有效的控制,进而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向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
在下面的章节中,将进一步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
关键词:国际环境污染,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发达国家
一、国际环境污染的严峻现状
1、国际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和发展
环境问题自古就有,但是大规模环境问题的形成和发展则是工业革命以后的事情。工业革命以及其后的技术发展,使得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世界经济达到了空前繁荣的时代,同时,人类对环境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也不断加强,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水、土地、生物乃至外层空间不断受到破坏。环境问题也相应超越国界,发展成为区域性的、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问题,即国际环境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人类在发展中遇到的国际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态破坏,生态破坏是国际环境问题的首要表现。由于人类的毁林开垦、围湖造田、乱挖滥采、超载放牧与捕捞、不合理的灌溉等行为,引起了土地的荒漠化、盐碱化、水土流失、植被的破坏、淡水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减少以及一些病虫害的流行等。这些问题在实际生活中有如下特点:范围不断扩大、时间延续长久、问题发生频繁,一些问题已超出自然界的自净与自救的极限,引起一系列生态危机。二是环境污染,18世纪末,资本主义国家的产业革命从纺织工业开始,以建立煤炭、钢铁、化工等重工业而告完成。煤的大规模应用产生烟尘、二氧化硫和其他污染物质,而冶炼业生产排放的有害物质更对各地区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化学工业的迅猛发展是生产中分离出的_、硫化氢等排入大气,亦产生许多不良后果,如污染大气,侵蚀衣物,损毁建筑物,使树木枯黄、庄稼受害、河鱼中毒等等。此外,水泥工业的粉尘,造纸工业的废液,及染料、炸药、石油、酸碱精致等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流失等,也给环境带来污染。20世纪20年代以来,石油和天然气的生产急剧增长,石油在燃料中的比例大幅度上升,使石油污染日趋严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国际环境问题有了新的变化,局部地区的问题逐步演变为全球性的问题;暂时性的问题演变成长远的问题;潜在性的问题进一步恶化演变成公开性的问题。
可见,环境问题可以分为两大类型,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因而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事业的两大任务之一。事实上,由于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对环境资源和人体健康的危害较之生态破坏更为直接和显而易见,而且环境污染往往又是生态破坏的直接原因,所以各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基本上是直接起源于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各国国内尚且如此,国际环境的污染问题就更应得到重视和有效的解决。
2、严峻的现状
“本世纪以来,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加速推进了文明发展的进程。与此同时,人口剧增、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南北差距扩大等日益突出,成为全球性的重大问题,严重地阻碍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继而威胁着全人类的未来生存和发展。”①
由联合国列出的威胁人类生存的全球十大环境问题包括:
(一)全球气候变暖;
(二)臭氧层的耗损与破坏;
(三)生物多样性减少;
(四)酸雨蔓延;
(五)森林锐减;
(六)土地荒漠化;
(七)大气污染;
(八)水污染;
(九)海洋污染;
(十)危险性废物越境转移。
从这十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中不难看出,“污染”是直接或间接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罪魁祸首”。
而目前,就我国的环境污染来看,形势是相当严峻的。
“我国有80%左右的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水域,造成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河段受到污染,90%以上城市水域污染严重,近50%的重点城镇水源不符合饮用水标准。我国地下水也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湖泊的污染也有增无减,富营养化程度逐年加重。另外,水污染导致城市缺水现象更加严重,我国南方城市因水污染导致缺水量占这些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②
日趋严重的水污染不仅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对我国正在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还严重地威胁到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除此以外,我国还面临着固体废物污染、大气污染、放射性污染等等问题。
由此可以想象,国际环境的污染已经达到什么样的程度,而环境保护工程的前景也是不容乐观的。
“在这种严峻形势下,人类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社会经济行为和走过的历程,认识到通过高消耗追求经济数量增长和”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已不再适应当今和未来发展的要求,而必须努力寻求一条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又不对满足后代人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③
3、国际环境污染防治法的发展
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内立法,早在中世纪时就在一些国家出现。但国际上保护环境的努力,直到二十世纪初才逐渐开始。最早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野生物种的保护;另一方面就是界河和国际河流的渔业管理和水污染的防治,最著名的例子就是美国和加拿大1909年签订的《美加界水条约》。
二战之后,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开始不断增多。
1954年《国际防止还上油污公约》是最早的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
《长程越界大气污染公约》是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于1979年签署的,1983年生效。该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关于大气污染的区域性公约,在控制酸雨污染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1982年12月在牙买加的蒙特哥湾通过的,我国于1982年12月10日签署,并于1996年6月7日批准加入该公约。
为和平地利用核能,防止核能利用给人类带来危险,国际社会通过许多关于防止放射性和核污染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公约,主要有1936年8月通过的《禁止_试验条约》、1968年7月通过的《不扩散_条约》、1986年《核材料实质保护公约》等等。
到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多项重要文件。这些宣言和公约最鲜明的一个特点在于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联系起来,强调发展对于国际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使得国际环境污染防治法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