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毕业论文文献综述(实用5篇)

个人学习 8 2023-12-13 19:12:19

硕士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第1篇

选题名称汉英方位认知异同及其对汉语国际教育的影响与应用

培 养 单 位: 河南大学

学 科 专 业: 汉语国际教育

研 究 方 向: 对外汉语教学

学 号: 104754110145

开 题 人 姓 名: 程文芳

导师姓名、职称:

填 表 日 期: 20xx 年 06 月 20日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 制表

填 表 说 明

1.开题报告为A4大小,封面及Ⅰ至Ⅶ项必须用计算机输入,不得随意改变表结构。开题人应逐项认真填写,完毕,将本表全部打印输出,于左侧装订成册。

2.文字输入部分,一律五号字、仿宋体、单倍行间距编排。

硕士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第2篇

一、 本题的依据:

1) 说明本题的理论及实际意义

目前,由于市场上各种资格证、会员证的价格被炒的沸沸扬扬,比如精算师的资格考试价格一年一涨,关于资格证的收费问题由来已久。本文试图把Black和Scholes的期权定价模型引入该问题中,试用期权定价的思想来解决定价的问题。

本选题的理论意义主要在两个方面:其一,资格证应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目前对于无形资产的期权定价仍然处于探索阶段,本文的研究有利于进一步检验期权定价理论在无形资产定价中的应用,将相应的定价模型在实际中进行完善;其二,无形资产的定价理论虽多,但是资格证更类似于一种权力,目前对无形资产的定价比较偏向于资产模型的讨论,而不是从把资格证作为一种权力的角度来讨论,本文将二者区分开来研究,有利于理论上澄清认识,从而更合理的确定价格。

本选题的实际意义主要在两个方面:其一,现在资格证的市场,由于许多人将其作为投资产品,价格非常混乱,比如本来十几万元的高尔夫球场会员证的,有的竟炒至百万,对于资格证的定价研究,将有利于发现资格证的均衡价格;其二,对于资格证的定价研究,将有可能被应用于会员证、商品折扣、公共产品使用权定价等诸多此类的无形资产定价中,目前这些选择权的定价更多是依靠会计成本或者经验判断,本文的理论研究,不论对企业还是个人都将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2) 综述国内外有关本题的动态和自己的见解

Black,Scholes(1973)期权定价方法最初是针对金融市场上可交易金融资产建立起来的。可直接利用Black,Scholes 定价公式(简称BS 公式) 计算欧式期权价值。

Trigeorgis (1993) 针对企业投资活动使用净现值法的缺陷,认为应该把净现值法进行扩充,使其既能反映传统意义上的期望现金流的 (静态 )NPV值, 又能反映业务策略调整的 (动态 ) 选择权价值 。将风险项目的投资机会视为一种期权的方法为这种思路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法。但是这种想法依然仅是理论上的一种提出,其应用的实现仍需进一步深化。

_江等人 (20xx) 分析了实物期权方法在专有出版权定价中的应用。可以说这是与本文研究内容最为相近的一个研究,但是它的研究毕竟对象比较狭窄,没有把理论更加抽象化。

Shaikh (20xx) 指出智力资本可以通过杠杆作用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价值, 并在研究智力资本的外部评价方法时用到了实物期权方法 。

吴立扬,胡高峰(20xx)提出了技术类无形资产期权估价研究,把购入技术类无形资产看成是一种特殊的看涨期权,引入Black-Scholes模型进行实例分析, 以期探讨一种较为客观的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估价方法。

冯芸,张虹,李龙俊(20xx)提出了期权思想的延拓和实物期权的应用的理论综述,但是仅实在实物期权的应用范围和可能性方面进行了讨论,并未进行实际的模型建构和实证分析。

二、 本题的主要内容

本题的侧重点在于资格证价格的期权定价的模型和实证。主要内容如下:

第1章: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主要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相关领域的国内外研究进展

第2章:文献综述。

资格证的主要分类及其特点分析

有关无形资产的实物期权定价理论及与金融期权定价的异同点

有关无形资产的实物期权定价模型分析

第3章:资格证期权定价模型。

模型的假设

模型的构建和论证

模型的求解

第4章:模型的应用,进行实例研究。

例一:高尔夫球场会员证定价的实例研究

硕士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第3篇

法律责任是法学基本范畴之一,也是现实法律运行操作中必须予以充分把和高度重视的概念,是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而在法律责任理论中,在法律责任是什么的问题上,长期以来法学界并没有取得共识,因此法律责任的概念就成为法律责任理论所要研究的首要问题.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在给法律责任以恰当的界定之前,有必要先分析一下前人提出的种种观点.法学界关于法律责任概念议论纷呈,但以其指称中心词不同,法律责任的概念大致有以下几种:

1. 义务说.它把法律责任定义为“义务”、“第二性义务”.例如,《布莱克法律词典》解释说,法律责任是“因某种行为而产生的受惩罚的义务及对引起的损害予以赔偿或用别的方法予以补偿的义务.”①再如,张文显教授在吸收义务说的合理因素的基础上,把法律责任界定为“由于侵犯法定权利或违反法定义务而引起的、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并归结于法律关系的有责主体的、带有直接强制性的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法定义务而招致的第二性义务.”

2.处罚说.它把法律责任定义为“处罚”、“惩罚”、“制裁”.如哈特指出“当法律规则要求人们作出一定的行为或抑制一定的行为时,(根据另一些规则)违法者因其行为应受到惩罚,或强迫对受害人赔偿.”③再如,凯尔森认为,“法律责任的概念是与法律义务相关联的概念,一个人在法律上对一定行为负责,或者他在此承担法律责任,意思就是,如果作相反的行为,他应受制裁.”

3.后果说.它把法律责任定义为某种不利后果.如林仁栋教授指出:“法律责任是指一切违法者,因其违法行为,必须对国家和其它受到危害者承担相应的后果.”后果说揭示了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体现了责任的强制性.法律责任是一种法律后果,但不仅仅是一种法律后果,只能说法律责任中包含法律后果的素.而且后果说的局限还在于它/没有说明不利后果或否定性后果不都属于法律责任的范畴.

4.责任能力说及法律地位说.它把法律责任说成是一种主观责任.如“责任乃是一种对自己行为负责、辨认自己的行为、认识自己行为的意义、把它看作是自己的义务的能力.”再如“而在法律上泛称之责任,有时指应负法律责任的地位及责任能力(主观意义之责任).”④这种学说的合理性在于说明了法律责任的道义内容,使法律责任从残忍的结果责任中解脱出来纳入法制文明的大道.

5.状态说:它把法律责任认为是一种状态.如“法律责任是指由于某些违法行为或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责任主体所处的某种特定状态.”再如“法律责任是由于产生了违反法定义务及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权利和权力,不当履行义务的思想或行为,国家迫使行为人或其关系人或与损害行为、致损物体有利害关系的人所处的受制裁、强制和给予补救的必为状态,这种状态有法律加以规定.”⑤有些学者把状态说等同于法律后果说.但是恰恰相反,主张状态说的学者是把状态说与法律后果说是区别开来的.

二、法律责任概念的特点

我们认为法律责任是一种法律地位,法律责任是责任者所处的一种法律地位.法律地位与前面状态说认为法律责任是一种状态的含义基本相同.但我们觉得法律地位比状态更准确,更能体现其法学范畴的性质.法律地位“指一个人在法律上所居的地位,该种地位决定其在特定情况下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地位的每个方面均涉及到一定的权利和责任”.在法律责任中,责任承担者处于这么一种法律地位,就应当承受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接受法律制裁.法律责任因此是应然范畴,是一种承受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与法律制裁的可能性,制裁是可以由于某些原因被免除的,从而没有转化为一种现实,没有接受法律制裁,没有承受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所以我们认为法律责任是指责任者由于违法行为或特定的法律事实而应承受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这个概念的特点就是:

(1)这个定义通过/应承受+不利的法律后果:这种句式与“应承受的+不利法律后果”相区别,也就是与传统的法律后果说相区别,来强调法律责任不能等同于法律后果,不是一种实体,而是一种责任者所处的法律地位.我们可以把它概括为“法律后果承担说”.

(2)这个定义,既包括了过错责任,也包含了无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过错责任是由于违法行为引起的,无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一般是由于法律规定的特定的事实引起的.我们认为如果在法律责任的概念中排除了无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这个概念就是法律责任的概念了,就是过错责任的概念了,实际上缩小了法律责任概念的外延.

(3)有些概念从有责主体和国家司法机关两者之间对法律责任进行概括,认为这样说明了法律责任的必为性与当为性.我们认为,法律责任是由国家机关追究并得以实现的,是法律责任的一个特征,并不需要在法律责任的定义中表现出来,我们没有指出这个特征,并不是说我们认为它不具有这个特征.相反,我们认为这是不言而喻的.之所以只从有责主体这一方面定义,是为了避免定义的烦琐.而且正如我们前面所说,法律责任是有重心的,是侧重有责主体的.

(4)这个定义一方面与传统的法律后果说相区别,一方面又吸收了传统的法律后果说的优点,体现了不管是违法行为还是特定的法律事实与法律责任之间的因果联系,说明了法律责任的正当性.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正是因为其实施了违法行为,或者虽然不违法但却是由于与其有关的特定事实.这就有了道德上的支持,因为人都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正如卡尔#拉伦茨所认为的, 学上的人除了是权利的主体,法律义务的承担者,人还有对于非法行为的责任.他所说承担责任,是指接受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并对这种后果负责.

硕士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第4篇

一、原有工作平台的压力使然

首先,一些主持人在原有电视台的工作不顺利,就有可能转型。不顺的情况可能是和领导或同事的关系不睦,也可能是对单位的一些规定不满,或者与制片人在节目形式和主持风格上的要求不一致,等等。另外,一些电视台为了提高收视率,不断给主持人施加压力。虽然说主持人对节目的成败至关重要,但电视节目的成功依靠的是集体智慧,单凭一个主持人决定不了节目的成败。当主持人感到这样的压力时,转型的念头就萌生了。其次,一些电视台节目改版也会令主持人被动转型。电视台的竞争归根到底是节目的竞争。为了吸引受众眼球,任何一个节目都需要不断改头换面,推陈出新。近年来,许多品牌节目也在不断地改版,其中包括电视台主动更换主持人,也有一些主持人因不能胜任改版后的工作而被迫转型,或者不愿承担改版后的工作压力而主动转型。

二、市场化的竞争给主持人转型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人才的流动主要依靠组织来协调,个人自主流动是比较困难的;而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自由流动主要靠市场中的供求关系来调节。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为当前的主持人转型或者说流动提供了宏观条件。对于电视台来说,主持人的知名度、品牌价值影响甚至决定了节目、栏目以及所在电视台的生命力和传播力。于是,对主持人的竞争愈演愈烈,各电视台纷纷标出高价,以诱惑、吸引主持人。这种竞争为一些知名主持人的转型提供了客观机遇和诱惑,利弊权衡,择优而转。

三、数字化媒体的发展,使得媒体平台增多,频道增多,对于主持人的客观需求增多

市场经济的法则是:供不应求时,商品价格就上扬;供大于求时,商品的价格就下降。数字化的发展使得电视频谱资源承载了更多的电视台和电视频道。如此之多的媒体平台给了主持人更多的需求空间和发展机会。选择性的增多,使得他们不得不对原来机构的发展空间和生存状态与未来的发展机遇进行比较。比较之后,跳槽或转型在所难免。

四、反思

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转型无论对自身还是对电视台都是有利有弊。首先,对于主持人来说,其积极意义是主持人转型能为他们提供一种新的尝试和锻炼机会。长期主持一档节目或工作在一家电视台容易限制他们的思维,禁锢创新能力,而新节目、新团队有助于主持人潜能的发挥。但是,对主持人来说,转型毕竟是一种新的尝试,自然存在风险。虽然初衷是美好的,但只有经过实践才能知道成败,一蹶不振者大有人在。对于主持人的主动转型,笔者认为,转型成功率很重要,转型有风险,切忌盲目跟风。在此,给准备转型或正在转型的主持人提几点建议:第一,要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包括业务能力、知识储备、交往能力等,这样才能为成功转型提供资本储备。第二,要充分考虑新平台是否适合自己,即是否适合自己长项的发挥;若新平台原来有负责人,新的负责人还要考虑自己与原负责人的异同,取长避短。第三,要考虑地域性带来的审美差异。主持人转型到其他区域主持,应该考虑节目所在区域受众的审美需求和特点,使自身主持风格适应该地区的受众。第四,要处理好新单位的人际关系和新团队的关系。若是因主持人对原单位不满而选择离开,要分析一下原因,是自己的原因还是单位的原因。若是个人原因,转型还会遇到类似的情形。第五,主持人应对原电视台心存感恩,因为毕竟是它为你提供了主持节目和历练的平台。其次,对于原电视台来说,主持人转型的利弊不能一概而论。若主持人是在台内转型,只是原有节目改版或换到台内其他栏目做主持,对于电视台来说可能是好事,因为这是电视台为了节目的更好发展而做的主动调整;若主持人属于跨台转型或跨行业转型,给电视台带来弊端的可能性很大。电视台的成功依赖于栏目的成功,而主持人的离开往往使栏目发展受阻,给之前为之投入的人力、物力、智力造成损失。当然,原主持人跳槽也为新主持人的进入创造了机会。

如果原主持人不走,新人则很少有机会脱颖而出。另外,想跳槽的主持人若没有实现换个工作的愿望,那么对于原来的电视台也未必是件好事。所谓“留住人留不住心”,“强扭的瓜不甜”,既然执意要走,不如另找人来做。当前,电视台对于频频转型的主持人现象,应该想办法留住人,让主持人心甘情愿地工作,而不能听之任之。美国国际数据集团高级副总裁、亚太区总裁熊晓鸽曾说,“随着中国媒体产业的市场化进程,媒体的竞争迟早会从资金规模转化为人才的竞争,攻击对手壮大自己的最好方法就是挖走人才,这是一种商业法则。”③电视台要留住人,主要应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创造良好、公平、和谐的工作环境。一些主持人离开并非都是为了钱。有些单位奖惩不明,制度不合理,执行不透明,这种不公平的环境是造成人才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人性化管理与高待遇但工作环境差的工作相比,很多人更愿意选择待遇不高但心情舒畅的环境工作。第二,为主持人创造发挥才智的平台。对主持人来说,事业发展前景远比高薪更重要。对许多人来说,能充分展示自己才华又舒心的地方才是最适合自己的。如湖南卫视的一位主持人,曾在央视主持过节目并取得不错的成绩,但他却不愿意离开湖南卫视,因为他认为自己是湖南台培养出来的,不愿意离开自己舒心的环境和享受的状态。一个好的平台不仅可以让主持人施展才华,更能让主持人找到归属感。第三,提高主持人薪酬待遇。电视台应该在积极发展自身的同时提高主持人的待遇。这会让主持人在拿到尊严、薪酬和福利待遇的同时有一种成就感和自豪感。

硕士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第5篇

实际意义

4S店的发展对于推动我国农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众所周知,我国自古以来便是农业大国,可以说农业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根据国家_发布的公告,20xx年,农业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47%。虽然农业人口比重很高,但我国的的粮食有的时候还需要进口。这说明我国的农业生产水平并不高。到20xx年,我国农机的普及率为51。5%,远远比不上发达国家。

农机4S店模式的出现有助于解决我国农业生产水平不高的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及农机企业的重视,国内企业相继开设农机4S店。中国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的农业大国,许多国外知名企业也相继进驻中国,开设4S店,中国农机市场日益成为全球关注的对象。政府为鼓励农机4S店在我国的发展,陆续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一时间农机4S店在我国进入高速发展时期。本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具体研究农机4S店营销模式,有助于发现我国的农机4S店模式存在的问题,帮助农机企业做好4S店的推广,提高我国农机的使用率,促进农业的发展,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

国内外研究动态

国内的相关经济学家及学者主要集中研究农机4S店营销模式在我国的前景,如李文春教授在山东纺织经济上发表的文章中指出把农机4S店模式打造成我国农机市场的新型模式。金攀教授发表文章指出将农机4S店打造成黄金渠道。

李文春(20xx)在山东纺织经济杂志上发表《农机4S店:升级改造我国农机市场的新型模式》,明确指出农机4S店江成为改造我国农机市场的新型模式,并做了SWOT分析,提出了相关的发展建议。

杨仕忠(20xx)在现代农机杂志上发表《农机4S店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文中详细阐述了我国农机4S店的发展现状,对我国的农机企业4S店发展提出了很多指导性的意见。

金攀(20xx)发表《农机4S店打造“黄金渠道”》,提到农机企业应该把4S店模式作为企业的黄金发展渠道,作为企业重点扶持的营销模式。

王朝年(20xx)发表文章《创建农机4S店,打造农机维修服务品牌》,指出4S店不应该只注重销售,要同事注意维修服务,打造维修服务品牌,让农民能够方便的享受维修服务。

国外研究动态

国外学者主要是研究农机4S店营销模式给农机企业自身发展及农业发展带来的贡献。

Yves Robinb(20xx) 发表文章《 Farm Machinery in France》,文中提到在法国,农机的利用状况,其中农机4S店营销模式对农机的推广和农业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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